为吴茂昆闹翻?高凤仙开弹劾记者会 遭2监委提意见书踢馆
▲监委蔡崇义、王幼铃对吴茂昆弹劾案的理由意见不同,直接到记者会踢馆。(图/记者赖于榛摄)
监委失和浮上台面?前教育部长、中研院院士吴茂昆因为在东华校长任内开设师沛恩生技公司,被监察院以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6条及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6条、第7条全数通过弹劾,监委杨美铃等人召开记者会指出,这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只不过记者会才结束,吴茂昆弹劾案的审查监委蔡崇义、王幼铃前来高分贝踢馆,拿出「协同意见书」强调他们只针对吴茂昆违法经营商业部分同意弹劾,不认同查案监委的其余意见,「调查要慎重,否则很可能毁掉一个人的名节。」 根据高凤仙与杨美铃说法,吴茂昆被弹劾有三大理由,包括违法兼职、未依法回避、涉及图利及侵害专利权,杨美铃更强调,一旦违法兼职在监察院的惯例就是会弹劾,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今日弹劾案的弹劾审查委员有林雅锋、蔡崇义、王幼铃、杨芳玲、章仁香、林盛丰、张武修、赵永清、仉桂美、陈小红、蔡培村、江明苍、李月德共13人,会议中一致都认为吴茂昆违失行为事证明确,情节重大,爰依法提案弹劾,会中也全数通过,却没想到在查案监委高凤仙、杨美铃召开说明记者会后,蔡崇义、王幼铃突然发送「协同意见书,表达不认同查案监委的所有弹劾意见。
根据查案监委的弹劾案文指出,吴茂昆未经国立东华大学授权或同意,以校长名义于104年8月25日将该校绶草医药应用专利之美国临时申请案(US62/106,177)及我国专利申请案(TW104107161)让与其当时为执行业务股东而为负责人之美国师沛恩公司,并于同年9月2日以该公司名义提出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案,侵害东华大学之专利权。
▲监委高凤仙、杨雅锋、杨美铃召开弹劾吴茂昆记者会。(图/记者赖于榛摄)
第二则是认为吴茂昆由自己申请该校就美国发明专利申请劳务采购案动支经费新台币80万元,并由其本人亲自核准,致使东华大学因不知其系以公司名义申请而于105年3月15日汇款新台币76万6,952元(23,340美元)予WSGR专利事务所,已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6条及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6条、第7条等有关公职人员知有利益冲突之情事者应即自行回避及不得假借职务上之权力、机会或方法图其本人或关系人之利益等规定。
但蔡崇义、王幼铃表示,这份「协同意见书」由六名监委共同发出,共同意见就是针对吴茂昆违法经营商业部分同意弹劾,但不认同查案监委的其余意见,意见书上指出,专利权是否已移转回东华大学,因未见相关的调查,且调查报告对被弹劾人之答辩,均未再进一步查证,因而令人无从判断。
意见书上还说,连带有关被弹劾人为本案所募集进入校务之基金,嗣后部分有转汇至美国师沛恩公司,供申请专利之用等情,是否真有不当情势,因未见相关证去,并于调查时未让被弹劾人说明及提证,对此他们认为调查程序并不周延,若径为指称,恐失之武断。
蔡崇义更说,吴茂昆等人都只被约询一次,但如果检察官约谈只约谈一次是会被说草率失职,监察委员应该要更谨慎,「调查要慎重,否则很可能毁掉一个人的名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