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证未做好内控 金管会开罚60万、总经理停业1个月

证期局局长王咏心。(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金管会证期局今日(19日)针对永丰旗下的永丰证劵,误踩大陆辉山乳业公司地雷,与帮违法陆资投资台股两个案件,认为永丰金对子公司内控管理不周,对永丰证总经理叶黄杞停业1个月,并处以警告处分罚款台币60万元。

证期局局长王咏心表示,在永丰证误踩大陆辉山乳业公司地雷一案,永丰金证券对子公司香港永丰证(亚洲),以大陆辉山乳业公司股票为担保品,融资风险管理宽松,且香港永丰证未确实执行内部稽核,且未将106年度稽核计划提报母公司永丰金,而母公司永丰金也未落实对子公司风险控制及内部稽核,对永丰金证券予以警告处分,且命令永丰金证券停止该公司总经理叶黄杞1个月业务的执行。

金管会表示,依照法规,永丰证遭警告处分,3个月内不得申请增加业务种类营业项目、增设分支机构、转投资国内外及大陆地区证券、期货金融及其他事业办理现金增资或募集公司债等业务。

此外,针对香港永丰证帮违法陆资买台股一案,王咏心表示,两岸条例第73条第1项规定大陆地区法人若于第三地区投资的公司,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国内有价证券投资,但永丰证却仍接受其委托。因此依两岸条例第93条之1第1项及行政罚法第14条规定,就香港永丰证处以台币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