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永昌证大亏47亿 金管会开罚144万、前总座停职1年!

金管会。(图/记者纪佳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华南永昌证券先前因权证交易避险操作不及,导致亏损47亿元,金管会今(30)日表示,华南永昌证券有3大缺失,因此开罚144万元,并下令前总经理陈锦峰停职1年。

金管会证期局表示,证交所调查后,也请华南永昌证券陈述意见,发现有3项违反法规,首先是公司发行权证业务建立健全有效的发行与风险管理制度,且对指数型认售权证的风险疏于管理,未正视连绩多日风险值超限情事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反而多次经行为时,陈姓总经理准交易人员逾越交易权限及延长调节时限

第二,金融商品部未能依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即时采行适当风险管理措施进行改善,且于市场巨幅波动时,未确实依避险策略操作,导致市场风险超逾所订限额,而风险管理部虽连日通知金融商品部风险值及损失限额超限,但未落实监控金融商品部从事避险操作时,需符合相关策略及法令规定

最后,公司未明确规范损失超限及重大风险处理与呈报程序,导致未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因应措施,因此内部控制制度有明显的重大缺失。

证期局指出,针对上述缺失,在公司部分,处以罚锾140万元,同时也对华南永昌证券予以警告处分,要求公司提出改善计划,并委托非签证会计师出具该公司办理发行认购(售)权证作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专案审查报告,且在金管会同意前,该公司不得新增发行认购(售)权证。

另在人员部分,依证交法第56条规定,证期局命令华南永昌证券停止前总经理陈锦峰、金融商品部协理张志营业务人员陈沛1年业务执行,停止风险管理部施勇任2个月业务执行。

证期局也提及,从资料显示,2月3日开始风管部门发现超限,在这过程中有数10次送警示单,却没有将后果告知总经理,而金融商品部认为现在避险成本过高,因此建议暂缓避险。总经理在这之后2次核准交易员逾越交易权限与延长调节时限,并没有由系统直接停损,显示「风管部没有发挥任何作为」,因此对风管部门主管停职2个月,主要是认为除了送警示单外,更要积极提醒总经理衡量其重要性

证期局进一步说明,从内部查核报告来看,所有决策都只有到总经理同意,且他自身陈述意见时,也指出在3月12日前,看起来不算有损失,但尚未周延考量,而到了3月12日发现事态严重,因此向董事会报告。

证期局也说,总经理在这之前也已做出决策,才提到风控管理委员会上,且主席由总经理担任,而那段期间华南永昌证券用期货空单避险较多、选择权较少。

证期局表示,华南永昌证券截至今年3月底净值约80亿元、资本适足率为279%,尚符最低自有资本适足率150%规定。不过,华南永昌证券受证券交易法第6条第1款的警告处分,相关财务业务将受限制,包括最近3个月内不得申请增加业务种类营业项目、不得申请增设分支机构、不得申请转投资相关事业、不得申请办理现金增资或募集公司债、不得担任ETF流动量提供者、不得发行指数投资证券(ETN)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