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油鱼混充鳕鱼 吃了可能拉肚子

消基会抽测市面4件标示为「鳕鱼」的产品,检验后发现,竟然有2件不是鳕鱼目、不得标示为鳕鱼。(消基会提供/林良齐台北传真)

许多消费者喜爱购买肉质鲜嫩的鳕鱼,但消基会抽测市面4件标示为「鳕鱼」的肉品,检验后发现,竟然有2件不是鳕鱼目、不得标示为鳕鱼,消基会也忧心,如果业者以「油鱼」混充鳕鱼,消费者更有可能会拉肚子,呼吁食药署应积极稽查。

消基会近期针对传统市场4件产品标示「鳕鱼」字样及2件网路电商标示品名为「多利鱼」、「巴沙鱼」、「鲇鱼」或「2种品名同时标示」的商品调查。

消基会检验长凌永健说,4件鳕鱼样品经DNA萃取后进行鱼种鉴别,共有2件以鳕鱼之名贩售,但经鳕鱼鱼种鉴别结果均为阴性,与标示及宣称内容不符。

消基会董事长吴荣达表示,此次调查发现部分在网路贩售的巴沙鱼、多利鱼等标示混乱,有混淆消费者之虞,恐违反《食安法》「标示、宣传或广告,不得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之情形」,但仍有待主管机关认定。

吴荣达进一步指出,容易与鳕鱼搞混的油鱼,部分消费者食用后会腹痛不适,消费者选购时可以用鱼纹来区分,可先从鱼皮做判断,油鱼的鱼皮为灰色,会有白色凸起的纹路,且鱼肉颜色呈现黄白色,调查其中2件确认为真「鳕鱼」,价格每100克分别为170元及200元,另外2件假鳕鱼每100克分别仅27元及21元,便宜许多。

消基会呼吁,主管机关应对传统市场及网路电商等进行宣导教育及规范,让业者能有正确资讯可提供给消费者正确鱼种名称外,也避免消费者买到不适合自身食用的商品,且为导正市场乱象,主管机关更应不定期加强查察,以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