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检乔不定!人民检察审查委员会雷声大雨点小 至今难产

法务部推动的「人民检察审查委员会难产。(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法务部在蔡英文总统首次就职后,就随着蔡英文喊出司法改革口号,当时的部长邱太三,就喊出了要筹组「人民检察审查委员会」,由人民来检视检察官所做的不起诉处分是否妥当。不过法务部喊出这个口号已经超过3年半,外传法院不愿审查会设在各地法院,目前此制难产。

前法务部长邱太三在2017年2月、司改国是会议召开前,就已经宣示法务部要「自我改革」。当时最重要的口号,就是配合人民参与审判概念,也让人民能参与检察体系的决定,因此邱太三说,要仿效日本制度,针对检察官不起诉或签结的案件,由人民组成的「人民检察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除了可以建议检察官再行侦查以外,还可以聘请律师,直接起诉。

邱太三后接任部长的蔡清祥,也是喊出了司改接地气的口号,「所谓的接地气要听得到民众声音,了解人民的需求,提高人民对司法的信赖。」因此蔡清祥也说,「我们就仿造日本,设置人民检察审查会,我们也曾经派员到日本去考察、去研究,也带回来这样的制度,未来就是配合司法院的国民法官,我们也让人民对于检察官的不起诉处分,也能够有进一步的参与审查。」

法务部希望仿造日本制度,引进「人民检察审查委员会」,并仿造日制,将委员会设置在各地方法院。但此举因司法院不赞同将委员会设置在地院,让制度难以推行。据《自由时报》报导,法务部因「司法院不赞成国民检察审查会设于地院,只能研议朝向国民检察审查会为『独立机关方向设置,受理并审查所管辖区域内检察官的不起诉处分案件,期能确保行使职权独立性公信力。」

对此,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理事长、前法务部检察司副司长何俊英表示,对引进「人民检察审查委员会」持乐观其成看法,且设立外部机构才能此类案件发挥监督、透明的目的。不过,这类不起诉案件为数不少,应设门槛标准,否则如果案件太多,就不容易达到预期效果;建议若案量太大时,应该增加人力,较能解决问题。何俊英强调,人民对司法改革期待很高,政府不应该推拖,应针对人们的需要回应,积极解决问题,这样对人民与司法官来说,才是创造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