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雄人寿遭国税局追缴2.83亿 晚间发重讯要求复查撤销处分

远雄人寿。(图/记者李蕙璇摄)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远雄人寿(5859)今天晚上重讯,就去年12月15日接获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裁处书,因北检起诉其与5家公司依法取得凭证,而以非交易对象开立的统一发票,作为进项凭证扣抵销项税额,要求补缴营业税2亿8,258万1,131元,而远雄人寿表示要提出复查,撤销罚款处分

远雄人寿表示,公司已在今年2月18日向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提起复查申请,请求撤销原核定,并于今晚发布二则重讯公告之外,并强调就2017年10月31日台北地方检察署起诉有关「亿○等5家公司」涉及商业会计法案件,因为该案件目前仍由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中,台北地方检察署的公诉内容本身即为待证事实,迄今并无任何确定的刑事判决结果,不足以作为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认定远雄人寿违反税务法令的依据。

而远雄人寿公告接获台北国税局2013年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更正核定通知书,核定2013年度亏损数,不得自以后年度所得额予以扣除,对此也表示不服更正核定内容,决定依法向台北国税局申请复查,请求撤销此更正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