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打陈金德?农舍发照浮滥逾6千件 监委要宜兰县检讨改进
宜兰农舍争议又起波澜,监察院3日通过监察委员仉桂美、李月德调查报告,内文批评宜兰县政府农舍发照浮滥,自民国89年至107年3月为止,共发照达6138件,又擅自放宽农舍兴建规定,要求宜兰县政府检讨;并指出宜兰县代理县长陈金德100年时原持有的五结乡孝威南路农舍涉有违规使用,却迟至106年11月间才开立处分书,显见县府并未落实执行农舍的稽查,确有不当。
两名监委指出,宜兰县自89年至107年3月间核发之农舍使用执照高达6138件,无论件数或密度,均明显数倍于其他地方政府而高居其冠,且该府于发照后亦未积极监督,致违规使用件数居高不下,除此之外,内文也批评宜兰县政府擅自放宽农委会之函示规定,已违反上级机关法令规定,竟然于107年2月1日公告实施「宜兰县农业用地申请兴建农舍审查作业要点」,却反其道而行,于其第5点第2项规定:「(农舍)以矩形配置于农地之地界线侧及临接道路,『或』其他不影响农业生产环境及农村发展之适当位置」,擅自放宽。
除了批评宜兰县浮滥发放农舍使用执照以及擅自放宽标准之外,报告也显示,宜兰县代理县长陈金德原持有的五结乡孝威南路农舍涉有违规使用,经查农舍虽于100年1月31日领有民宿登记证,但建物本体存有违建,所坐落的农业用地最迟于100年间也开始违规使用,直到农舍房地已于105年间移转他人,但宜兰县政府迟至106年11月间才开立处分书,显见县府并未落实执行农舍的稽查,确有不当。
监委调查意见指出,宜兰县农舍发照浮滥,凸显县府执行农舍政策,已偏离农业发展条例赋与「无自用农舍」的「农民」兴建农舍权利的初衷,应予检讨改进,农委会亦应会同内政部详究原因,依法积极导正;而宜县府在107年公告的实施要点也涉及人民权利限制,却缺乏法律授权,又涉及以地方政府行政规则的外观,企图规避中央政府及地方立法机关监督,应予检讨,农委会亦应确实督促宜兰县政府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