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批家务工转换厂工很贪心? 家务工驳权益无法保障 属情非得已

台湾移工联盟表示,在工厂上班的移工受劳基法保障,反观家庭护工薪资低于基本工资工时没有规范,也没有任何劳动法令的保障,甚至有雇主透过立委要求劳动部禁止家务工转换厂工,「不能转换工厂完全是头痛医脚的鸵鸟心态。」(本报系资料照)

我引进外籍移工至今,相较于受《劳基法》保障的厂工,家务工仍不受劳动法令保障,除了薪资未达基本工资标准,工时更可能长达24小时,不少家务工有转往厂工的打算,然而不少台湾民众批家务工一心想转厂工「很贪心」;移工团体今(2)日于行政院前表达订定《家事服务法》的诉求外,也强调家务工在不受法令保障下,想转厂工是情非得已。

Relawan HWC (希望职工中心)会长Feni(音译)表示,近期台湾有些人骂家务工很贪心,只想着要去工厂工作,但有照顾过老人病人的都知道,长照工作真的很辛苦,根本没有台湾人愿意当家庭家务工,然而外籍家务工却没有法令保障,「大家想要转换成厂工是情非得已。」

Feni指出,不要永远只能祈祷遇到好雇主,也不要仲介总要求我们忍耐,家务工也是劳工,劳工就该有法令保障,既然台湾政府做不到,我们只能靠自己,这也就是我们要推动《家事服务法》的原因

台湾移工联盟表示,在工厂上班的移工受劳基法保障,反观家庭看护工薪资低于基本工资、工时没有规范,也没有任何劳动法令的保障,甚至有雇主透过立委要求劳动部禁止家务工转换厂工,「不能转换工厂完全是头痛医脚的鸵鸟心态。」

全国家户劳动产业工会代表Lina说,很多家务工月薪只有1.7万,还没有周休一日,非常不公平,家务工也是劳工,应该适用《劳基法》才对,性骚扰、性侵害、肢体暴力等仲介都很少介入,这30年来几乎没有什么改善,希望家护工都能得到合理的保障。

外界也有支持的声音表示,现行规定仅雇主有终止合约权利,但是移工也应被赋予转换雇主的权利,「转换厂工在工资、工时都有明确保障,说贪心实在太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