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欺犯强制工作争议 大法庭下月13日宣判

民众排队旁听大法庭林伟信

诈欺犯须以组织犯罪究责且需要强制工作3年,但首次犯罪时出现法律适用问题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邀请检辩专家林钰雄杨云骅教授等人,今天展开逾4小时马拉松式辩论后,审判长谕知辩结2月13日下午2点半宣判

这项法条争议在于,如果一个人加入了帮派从事暴力犯罪,必须要被论处组织犯罪且强制工作3年,不过如果他加入了帮派并利用组织从事诈欺,初次犯罪依「想像竞合犯」从一重位加重诈欺论罪,却可能因此不须强制工作。

目前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与另4庭认为,加重诈欺罪没有强制工作的规定,对于初次犯罪的诈欺犯依加重诈欺罪论罪,就不能再拿没有适用的法条、组织犯罪来要求强制工作,但有另3庭认为仍须强制工作3年,另1庭有不同见解。

本件法律争议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1个月以征询书征询其他各庭的意见后,因各庭有不同的法律见解,为了统一法律见解避免判决「初一十五不一样」,决议提案刑事大法庭。

上次大法庭准备程序,最高检察署陈瑞仁领军吴巡龙蔡瑞宗检察官莅庭,被告律师则由法扶指派翁国彦薛炜育参与准备程序庭;检方主张诈欺犯就算首次犯罪适用加重诈欺罪,也该强制工作。

律师则主张关于强制工作部分,大法官会议已受理释宪声请,本案应该由法官裁定暂停审理;检方则认为全台有许多诈欺案件审理中,况且释宪声请的部分与本案无关,如果停审会导致诈欺案件无法进行审理。

大法庭今召开辩论庭,并商请林钰雄教授、许恒达教授、杨云骅教授、薛智仁教授等专家学者提供鉴定意见,再由大法庭11位法官讨论后作成裁定,供承审庭依裁定结果进行终局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