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欺犯是否强制工作 大法庭今辩论
诈欺犯须以组织犯罪究责且需要强制工作3年,但首次犯罪时出现法律适用问题,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邀请检辩及专家林钰雄、杨云骅教授等人,今天下午2点展开逾4小时的马拉松式辩论,再择期裁定首次犯罪的诈骗车手须不须要强制工作。
这项法条争议在于,如果一个人加入了帮派从事暴力犯罪,必须要被论处组织犯罪且强制工作3年,不过如果他加入了帮派并利用组织从事诈欺,初次犯罪依「想像竞合犯」从一重位加重诈欺论罪,却可能因此不须强制工作。
目前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与另4庭认为,加重诈欺罪没有强制工作的规定,对于初次犯罪的诈欺犯依加重诈欺罪论罪,就不能再拿没有适用的法条、组织犯罪来要求强制工作,但有另3庭认为仍须强制工作3年,另1庭有不同见解。
本件法律争议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1个月以征询书征询其他各庭的意见后,因各庭有不同的法律见解,为了统一法律见解避免判决「初一十五不一样」,决议提案刑事大法庭。
上次大法庭准备程序,最高检察署由陈瑞仁领军,吴巡龙及蔡瑞宗检察官莅庭,被告律师则由法扶指派翁国彦、薛炜育参与准备程序庭;检方主张诈欺犯就算首次犯罪适用加重诈欺罪,也该强制工作。
律师则主张关于强制工作部分,大法官会议已受理释宪声请,本案应该由法官裁定暂停审理;检方则认为全台有许多诈欺案件审理中,况且释宪声请的部分与本案无关,如果停审会导致诈欺案件无法进行审理。
大法庭今召开辩论庭,并商请林钰雄教授、许恒达教授、杨云骅教授、薛智仁教授等专家学者提供鉴定意见,再由大法庭13位法官讨论后作成裁定,供承审庭依裁定结果进行终局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