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趁势脱产?他没有支出证明 仍被国税局K.O.

▲不少民众都会面临继承遗产课税状况。(图/视觉中国CFP)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指出,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如果死亡前因为重病无法处理事务期间举债、出售财产或提领存款继承人又未能证明这些财产的用途款项就会列为遗产课税;另外,即使是死亡前2年的赠与财产也会列为遗产计算,遗产税率由10%到20%不等:扣除遗产免税额扣除额后,5千万元以下者,课征10%;超过5千万元至1亿元者,课征500万元,加上超过5千万元部分的15%;超过1亿元者,课征1250万元,加超过1亿元部分的20%。

日前有民众陈先生重病在床,帐户密集提领现金共计300余万元,后来不幸过世,身为继承人的陈太太还是得负担这300余万元的遗产税,尽管陈太太多方强调这些钱都拿去用在陈先生的医疗费用民俗治病法,却因为拿不出其款项证明,仅有35万元的医疗支出,因此剩下的265万元还是遭国税局视为遗产课税。

国税局也强调,依据遗产及赠与税施行细则第13条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前因重病无法处理事务期间举债、出售财产或提领存款,而其继承人对该项借款价金或存款不能证明其用途者,该项借款、价金或存款,仍应列入遗产课税。另外,《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第1项第1款同时也清楚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前2年内赠与的财产,应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视为被继承人之遗产,并入其遗产总额课征遗产税。

不过,由于遗产税的计算法必须先扣除掉个人1,200万元免税额与相关扣除额,目前国税局网站上也有线试算服务,国税局强调,多数民众无需惊慌,多半的人还是落在遗产税10%范围内,与旧制税率相同。

目前在遗产税方面单件免税额为1,200万元,另外以及被继承人日常生活器具89万元、被继承人职业工具50万元等不计入遗产总额之金额。而遗产税也有6大扣除额,包括:1.配偶扣除额493万元;2.直系血亲卑亲属包括子女孙子女等扣除额为每人50万元(未满20岁依其年龄差距每1岁加扣50万元);3.父母扣除额每人123万元;4.重度以上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每人618万元;5.被继承人扶养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额每人50万元(未满20岁依其年龄差距每1岁加扣50万元);6.丧葬费扣除额123万元。▼死亡前2年的赠与也会被列为遗产课税。(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