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电信业购并的利害得失剖析
台湾之星与亚太电信承受不了长期亏损,选择长痛不如短痛的作法,希望透过被购并的方式退出市场。图/本报资料照片
最近电信业的购并相当热门,也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未来台湾的电信服务市场极可能进入三大业者(中华电信、远传电信和台湾大哥大)寡占竞争的时代。背后原因在于,两家规模较小的业者(亚太电信、台湾之星)承受不了长期的亏损,希望透过被购并的方式退出,选择长痛不如短痛的作法。
此外,购并后的寡占市场结构,提供较稳定的利润,有利于进行资本设备投资,摆脱目前的价格竞争,进入垂直应用的差异化服务局面。
基于购并的综效、规模经济及提升产业竞争力的考量,绝大多数的舆论支持购并,但必须兼顾既有用户的权益,维护资讯安全、国家安全,同时,避免合并后的联合涨价等违反市场竞争的行为。不过,也有少数声音反对购并,主要认为1、购并之后,市场呈现寡占,存续公司具有影响、垄断市场的能力;2、被购并的公司虽然目前亏损,仍有机会进行差异化服务转亏为盈;3、亚太电信、台湾之星的存在可以发挥「鲇鱼效应」,透过不时的降价,保障消费者权益。虽然似乎言之有理,但仍有诸多值得商榷的余地。
其一,认为电信服务业合并之后三雄鼎立,透过贺芬达尔指数(HHI)分析具有寡占地位,并不适合合并:事实上,HHI、CR4(四厂集中度)等指数,仅代表产业的市场集中度、寡占度,不必然推断电信三雄未来会有垄断的行为。公平交易法并不规范垄断、寡占地位,而是规范垄断的「行为」,如联合涨价、相互勾结等。
这也是过去面板业「两虎三猫」(友达、奇美、群创、瀚宇彩晶、华映)过度竞争、亏损连连,最后合并的历史背景,以及矽品、日月光合并的案例。上述个案有垄断、寡占的「地位」,但不必然有垄断的「行为」,这也是未来公平会、NCC可以规范合并后的厂商行为,例如是否有滥用独占力的行为,包括联合涨价、损及既有客户的权益。同时,政府也可以关注电信三雄是否有开拓垂直应用等差异化服务,进而提升台湾电信产业竞争力的走向。
其二,认为亚太电信公司的亏损只有三分之一左右,仍有机会一搏,扳回局面:事实上,从民国103年至今,亚太电信公司年年亏损,民国108年还曾提列减资弥补亏损。累计亏损金额超过350亿元以上,其亏损占还原股本比率高达60%以上,近三年更是每年亏损超过50亿元新台币。依此推断,短期内没有转亏为盈的可能。如持续亏损,股价持续下跌,股东受创将更严重,此时通过购并,可以有效止血。
其三,5G的垂直应用欲大幅发挥综效,可能必须等待相当时日:5G的垂直应用、企业专网,理论上可行,但这些服务的商业模式、企业的认知,在台湾尚未充分形成,开拓上仍属初期阶段,必须投入庞大的团队及心力。因此,短期内欲带来大幅营收,扭转亏损的机会不大,它只能算是中长期的愿景。连大股东鸿海都属意合并,代表短期扭转颓势的机会甚低。因此,鸿海宁可选择和远传电信合并,并搭上远传的列车,继续往前成长。
其四,认为杀价竞争的「鲇鱼效应」影响有限,但可能损及产业竞争力及可观的社会成本:亚太电信、台湾之星的竞争,虽然可以发挥杀价竞争的「鲇鱼效应」,但亏损继续扩大,影响股东权益至巨。另一方面,杀价竞争吃到饱的服务,不利产业升级,更何况5G频谱标售金额庞大,已经严重侵蚀了企业的获利。
再者,一旦亚太电信、台湾之星倒闭,冲击就业、股东权益,可能会带来更大的社会损失。增加小量的短期效益,却导致更大的长期社会损失,盘算并不精确。
其五,就购并的综效考量,远传电信的频谱和亚太电信互补性高,购并的综效也更好,对产业、国家竞争力、消费者权益的帮助更大。
整体而言,在电信产业购并后,形成电信三雄局面,将有助于5G产业的综效及产业竞争力的提升。虽然形成寡占地位,但以台湾如此小的市场,又标出如此高的频谱价格,太多厂商的竞争,不稳定的产业结构,反而导致厂商经营不利。不但无助于产业升级,也会使业者品质提升、进行差异化竞争成为空话。而NCC、公平会在业者购并后仍有不少着力的地方,包括避免滥用垄断力的行为进行联合涨价、搭售、绑定不合理的服务,以及厂商是否重视品质、进行差异化的竞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