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过、没新证据!黄国章案不受理舰长脱罪 判决有4理由

▲黄妈妈多年奔走。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海军二兵黄国章21年前服役期间离奇落海身亡,军检1997年全案不起诉,真相至今石沉大海,「黄妈妈」的陈碧娥持续奔走,军事冤案申诉委员会2014年将该案移交高雄地检署,依照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当时的舰长冯逸成,不过高雄地院今天审结,因为法律追溯期已经超过10年时效,因此判决不受理,判决理由则有几点。

19岁的黄国章1995年6月间南阳舰从左营军港出海, 却离奇落海失踪,6天后遗体大陆渔船发现,陈碧娥曾拿出他生前写的书信,提到被欺负,后来又透过监委拿到照片,发现遗体有遭钢针钝器重击痕迹,甚至还发现一份没曝光笔录, 上面写道他遭2名老兵淋滚烫绿豆汤、做伏地挺身被踹肚子等。

▼黄国章当年身影

不过海军总司令部1997年宣布全案不起诉,而监察院弹劾冯逸成,雄检重启调查,认定冯逸成明知道黄国章失踪,却没有停航搜救,去年9月被依照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不过地院今天审结判决不受理,冯逸成脱罪,主要理由如下,

一、军检1997年就已经对冯逸成不起诉处分,雄检所犯罪事实,和前案完全一样,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60条,对以不起诉处分确定者,必须要有新事证、有再审的原因,才能再起诉,否则只能不受理。

二、逃兵陈天赐1995年的笔录,经当时军检审理,认定内容不属实,他当时因为伪证罪被判处6个月确定,因此不能算是新证据

三、当时黄国章的遗体已经大陆火化,火化前的照片非常不清楚,经过现今刑事警察局、调查局法医鉴识后,仍然无法确定死因,而无法判断。

四、冯逸成所涉及的业务过失致死罪,根据当年的法律,追溯期为10年,黄国章案发生于1995年,因此2005年后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当时曝光的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