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时工作、未给加班费 新北10中小型量贩业者受罚

▲顶好因「未依规定加成计给加班费」被处罚锾。(图/顶好超市)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政府劳工局8日公布量贩业专案检查结果,所属劳动检查处针对辖内18家量业者实施检查,结果发现违反劳基法的事业单位计有6家,其中包括顶好、生活工场台糖等,已分别依法裁处2至8万元罚锾。劳工局谢政达表示,此次违法部分主要为国定假日未双倍给薪和超时工作、未给加班费。

根据新北市劳动局的检查结果,18家量贩业者违反劳基、劳保劳退法任一项的共有10家,比例非常的高,总共是佳玛百货远东City’super超市、顶好超市、光南大批发、松青超市、生活工场、家家买生活百货、小北百货、台糖、全球连锁药局

谢政达表示,近几年来,中小型量贩业的市占率已大幅提升,甚至有大型量贩业亦积极跨入中小型量贩业的经营。为避免相关业者仅考量营业需求,致忽略遵守劳动法令,造成劳工权益受损,希望借由发动此一专案检查,提醒业者注意相关规定,避免触法

谢政达指出,本次检查结果有关违反劳动基准法的部分,以使劳工国定假日出勤未加倍给薪或未给予劳工国定假日工资违规比例最高,计有3项,其次是使劳工超时工作,则有2项,至于未依规定计给加班费及例假者,则各有1项。

谢政达说,量贩业为营运上需要,必须使「时薪制」劳工于国定假日出勤时,除当日薪资按时计给外,应再另外按时计给薪资;业者如事先透过协商或排班表的公布调移实施国定假日,应特别注意调移实施后国定假日的薪资应照给。此外,时薪制劳工提供劳务时间多不确定,可能造成每月薪资起伏不一,业者可以3个月薪资的平均作为申报投保劳保及提缴劳退金的基准,以避免有侵害劳工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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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因「未给予每7日至少1日休息作为例假」被处罚锾。(图/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