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经医疗鉴定病重 台北地院决定停审渎职案
前总统陈水扁被控渎职案审理期间,陈水扁5月间曾因病声请停审,遭北院驳回,但经指定高雄长庚医院神经内科主治医师陈顺胜医师就被告身心状况,以其医疗专业司做法鉴定后,台北地院20日裁定全案停止审判,不过,北院也将随时关心并了解陈水扁复原情况,以确保往后诉讼程序能顺利进行。
▲陈水扁经专业医疗进行司法鉴定确认病重,台北地院决定审理中的渎职案停审。(图/资料照片)
陈水扁被控侵占国家机密案,台北地院101年8月首度开庭审理时,陈水扁曾亲自出庭作无罪答辩,后来戒护就医便请假未再出庭,他的律师102年5月间曾声请停止审判,遭台北地院驳回,随后北院在征得公诉人、被告、辩护人同意后,于10月1日指定高雄长庚医院神经内科主治医师陈顺胜医师担任鉴定人,对陈水扁身心状况本其医疗专业进行司法鉴定。
陈顺胜医师率领鉴定团队经鉴定后,在11月20日把鉴报告送到北院,报告指陈水扁患有中等度额、颞叶为主的脑神经退化症,合并中度巴金森氏症候群、中度语言障碍、中度动作失用症、小脑症候、轻度失智症、严重尿失禁、重度器质性忧郁症;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严重型忧郁症合并焦虑及多重身体症状,且已呈现慢性化等疾病。
另依心理医师之判断,则已落入重度忧郁、焦虑范围,疑有妄想症状,出现自杀意念,不排除有自杀尝试或自杀行为出现之可能性。整体认知功能表现上,则依简式智能量表MMSE显示认知功能缺损,包括专注力、语文表达能力等均下降,且较一般成年人之表现差;长期记忆(自传式记忆)及短期记忆可能已出现缺损。
语言的组织、表达,也经常出现断续、流畅程度不佳、口吃、命名困难等现象,且较无弹性、僵化,无法根据回馈修正作答中的错误。综合其身心整体状态,陈水扁需全天候的照顾,法律上属于符合监护宣告的状态。
北院表示,被告既经司法鉴定,认为因患有疾病致有语言障碍、失智、口吃、尿失禁、重度忧郁、妄想症状,自杀意念,且认知功能、记忆能力均缺损,表达能力下降等情形,从而应不堪三小时以内之舟车劳累与在庭问答,且有生命或健康上难以预测之风险,是其诉讼能力显然已有所欠缺,且有因疾病不能到庭的法律原因,而有刑事诉讼法第294条第2项所订定的「因疾病不能到庭」的停止审判事由,所以,在陈水扁能到庭前停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