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再出拳!新青安限贷一次 换屋族2策略必看
▲新青安限贷一生一次,已申办过「新青安」的民众,换屋时无法再办理新青安优贷。(图/镜周刊提供,下同)
图、文/镜周刊
政府打炒房再出重拳,继央行限缩七都的第2户贷款成数、由7成砍至6成,紧接着行政院更拍板「新青安」限贷一生一次,并要求新贷户签署「担保品自住用途」切结书,否则终止补贴、追讨利息。专家认为,此举可防堵人头户炒作的空间,而换屋族若要享受「新青安」优惠,专家建议采用「先卖后买」,会是现阶段较适合的换屋策略。
行政院长卓荣泰指出,政府为协助无自有住宅家庭购屋,推出「新青安优惠贷款」政策,但少数民众误用政府的良意,以人头户申贷或转租,为杜绝不符自住使用用途的情况,改为「限贷一次」,已请财政部严加督导,防范投资客炒房或人头户申贷。
也就是说,以往的门槛,只要当下符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无自用住宅」的条件,即可申办新青安,如今新制改为限贷一生一次,换屋族首当其冲。专家提出2策略。
1.「先卖后买」较佳
信义房屋不动产企研室专案经理曾敬德提醒,第1户申办新青安优贷,未来换屋又采取「先买后卖」,因受到央行第2户限贷令的认定,换屋族必须签署自住切结书,也就是「排除条款」,必须在拨款1年内,把第1间房子出售(结清),以证明换屋「先买后卖」是因自住用途。
住商不动产企划研究室执行总监徐佳馨因此建议,若要享受「新青安」优惠,换屋族可采用「先卖后买」,以符合当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无自用住宅」的条件,会是现阶段较适合的策略。
2.借款人改为未申贷过的配偶
由于限贷一次的新规定,是以「借款人」为计算对象,举例来说,现在先生是新青安贷户,有换屋自住需求,售出既有房屋后,符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自有住宅」的条件后,可再由没申办过新青安的太太申贷此优惠贷款,购置新屋。
徐佳馨分析,「新青安」新规,适逢央行日前理监事会议宣布第6波房市管制措施,限定六都+新竹县市等特定区域的第2户限贷最高6成,同时调升存准率1码来限缩银行银根,自新政府上任以来的一系列打炒房「组合拳」,恐让多年前置产多户预售屋的族群,近期交屋面临核贷成数不足,极可能将手上资产脱手以降低杠杆压力,有望舒缓房市略显供不应求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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