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出奇招!控市场派陆资介入「危及国安」...法官掐指算出结局
▲大同控欣同有陆资介入,声请暂停临时股东会,但法官认为无实质证据证明陆资介入,驳回大同声请。(图/记者汤兴汉摄)
大同因6月30日股东会争议,经金管会处分不得自办股务后,提告声请停止处分败诉,而市场派股东的欣同及新大同,反获得经济部有条件核准召开临时股东会,大同公司派为保住经营权,再提告声请对欣同定暂时状态假处分,北院15日判大同败诉。
大同主张,欣同疑有陆资介入,若让他们召开股东会,不仅影响大同经营,更可能透过大同参与的太阳能发电厂、工程营造、国防及军情局标案,进一步渗透台湾国防及资安,应做紧急停止处置。
台北地院调查后,认为欣同控制人郑文逸在炒股案中,虽有被查出跟大陆人任国龙借港币2亿,但欣同的股东都是台湾人,且也没查出陆资买股的实质证据,而金管会虽于13日,查到大同有陆资介入开罚2500万,但裁罚对象也不是欣同。
法官认为,大同虽主张欣同持有股份的比例有1.23%,召开股东会有可能选上一席董事,但就算选上这一席,对大同整体决策影响不大,更别说借由主导公司渗透国家资安,且《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规定持有股份不得超过10%,欣同持股也远远低于标准,判大同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