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呛封路 居民怒喊还我路权

桃园市平镇延平路2段21巷43弄道路地主扬言封路。(吕筱蝉摄)

桃园市平镇区延平路2段21巷43弄道路,是40多年来附近居民主要进出通道,近日地主以私有财产为由,向周围邻里扬言封路,居民闻讯愕然,集结抗议封路造成进出不便,向议员、平镇区公所、养护工程处陈情,要求「还我路权」。

地主仅表示买下这块地就有权利收回来使用,其他不愿多谈。争议巷道内有10户住家,居民说,巷内都是存在逾40年的老房子大家平日通行出入,没有人知道联外的巷道竟是私有地,加上区公所也铺了好几次柏油,若地主强硬封路,大大冲击当地交通,盼市府厘清路权,做出正确的裁量

平镇区公所工务课指出,早期养护道路只需地主同意未签写使用同意书,因年代久远,难以查证养护纪录,但从现场判断,铺面确实是由公部门铺设养工处说,明显于私有土地之外的道路范围,倘若民众擅自封路或摆设障碍物,会予以排除,建议地主如要主张权益,应依法申请废改道后再议。

市议员黄敬平邀集相关单位会勘,他指出,有些私有土地性质的道路年代久远,长久供通行使用产生公用地役关系,且周遭房舍已经居住了数十年,按照建筑法规规定,房舍的起造必须临路指定建筑线,该巷弄于客观事实上应属既成道路性质。

他说,地主就算要主张土地所有权,也应该要循正常的废道改道程序办理,而非迳自封路,徒增邻里冲突以及不必要的困扰,后续会再邀请相关机关办理会勘,维护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