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新油案更审 詹长权证称魏应充重视食安风险 多年前超前部署管控系统

▲顶新越南油案去年部分发回更审,台中分院一审7月29日开庭。(图/ETtoday资料照)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顶新越南油案去年部分发回更审。台中高分院更一审7月29日开庭,台大公卫院院长詹长权及品保专家李传政法院传讯出庭作证,詹长权证称当年他主动提供国际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架构给各业者,但几乎没人回应,只有时任味全董事长魏应充采取行动,聘他为顾问,超前部署引入「食品风险管控系统」。投入品保顾问业40多年的李传政也说,魏应充是他所认识、第一个跳下来上四百小时品保课程企业主。

▲台大公卫院院长詹长权。( 资料照/记者彭怀玉摄)

詹长权表示,十几年前魏应充先生透过味全公司中研所邀请他协助建立「食品风险管控系统」,以避免食品在制程中受有害物质污染,例如戴奥辛。当时法规并没有这方面的规范与要求,但味全在负责人的带领下主动来建立这套系统,在当时算是相当超前部署的作法。这套系统要建立并不简单,因为涉及跨部门协调与合作,企业必须投入相当的资源

顶新律师在交互诘问中询问,从魏应充10几年前就很重视食安风险管控,是否能看出他是对食安品质要求很高的人,检方抗议提问误导,另也质疑过去重视食安,不代表在大幸福案也重视食安。

李传政则说,因为合约关系无法透露他所辅导过的食品业者名称,不过在他生涯中所辅导的上百家食品业者中,若以ABCD等级来区分投入程度,魏应充无论是在品保的重视程度或是投入品保的资源及成本,都是A级。在他辅导的业者中,魏应充是第一个跳下来上四百小时品保课程的负责人,他自己都这样做,下面的人怎么敢不重视?

李传政也提到,魏应充除了重视专家意见,自己也对品保提出很多改善建议,像是当时他只协助顶新的企业进行日班产线的品保制度建立,但魏应充就质疑,夜班问题更大,要求也要重视夜班品保制度。

关于争议不断的溯源问题,詹长权也提到,食品的源头若涉及外国,业者需要在我国政府与该国有双边协定情形下才可能进行「溯源管理」。李传政也证称,业界获悉的法规解释,认为「溯源管理」仅限上一手与下一手。

顶新辩护律师表示,过去法院判决顶新有罪的其中一个理由是认为顶新无法确认大幸福公司收购自更上游的猪油品质,这项见解于法无据。另外,依照詹长权与李传政的证词,可证明魏应充从带领集团之初就非常重视品质,身为集团董事长,他愿意付出人力、成本去建立好的制度,绝对不会为了牟利而牺牲对品质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