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吃水晶饺噎到「脑缺氧病变」 爸妈怒告国赔:学校老师有疏失
▲孩子吃水晶饺噎脑缺氧病变,父母怒告求国赔。(图/翻摄自爆料公社)
新竹市一名身心障碍幼童在当地某国小附设幼儿园就读,某日用餐时因为吃水晶饺卡喉咙,出现缺氧的情况紧急送医抢救,尽管平安保住一命却有「缺氧性脑病变」等后遗症,他的父母气得提告幼儿园疏失、请求国赔。高等法院二审法官审酌后,判定幼儿园没有过失,驳回其诉全案确定。
根据高等法院判决书,该孩子自幼患有神经系统构造及精神心智功能身心障碍,2016年入学时曾经向校方说明孩子无法吞咽正常食物,必须请老师帮忙剪成小块状才能吞咽食,不料2018年3月29日吃饭时,老师却未把水晶饺剪碎,导致孩子吞咽不慎噎住呼吸道、无法呼吸。
老师发现情况后,眼见无法将食物排除,立刻打电话报警,孩子送医后一度脑部缺氧、失去生命迹象,在医生抢救下保住一命,但却有异物吸入性肺炎、消化道出血及疑似缺血病脑病变等伤害,气得孩子父母决定申请国赔,并且向幼儿园老师提出过失伤害告诉。
孩子父母表示,学校校长及老师均为属于国家赔偿法之执行职务且行使公权力人员,校长核准将水晶饺列入菜单、老师未将水晶饺剪成小块状,就拿给孩子食用,才会导致孩子受伤,均有因果关系,因此请求学校国赔医药费、看护费、劳动能力减损与精神慰抚金共100万。
对此,高等法院法官认为,水晶饺并非禁止食用的产品,而且孩童父母也无法举证,是否有要求老师「务必」剪碎食物,再加上孩童在学校曾经多次食用水晶饺,不论吞咽或咀嚼均没有异常,其他食物也能正常进食,因此难以认定校长与老师有过失,审酌后认为本案不符合国赔要件、驳回其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