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境外汇回资金炒股、炒房 金管会祭出3大措施备战

▲为防堵境外汇资金炒房、炒股,金管会设下3道防线。(图/记者纪佳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今(18)日出席立法院财委会提出专题报告海外资金回台现况及后续管理投资标的因应策略」。为预防境外资金有炒股、炒房的疑虑,金管会提出单一投资总额上限、分年取回机制等3项措施

为引导台湾个人营利事业资金回台投资实体产业金融市场财政部订定「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课税条例」,金管会也配合订定「境外资金汇回金融投资管理运用办法」并与条例同步施行。

为避免境外汇回资金影响台湾金融市场,以及避免有境外汇回资金用于炒股的疑虑,金管会设下3道防线,首先是要求境外汇回资金运用国内有价证券,应分散投资,投资任一公司有价证券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运用于国内有价证券总金额之20%,且不得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避免投资过度集中影响个股股价情形

第二,境外汇回资金须透过信托方式或证券全权委托投资方式,由信托业者或全权委托业者专业机构管理运用,于信托业法及证券投资信托顾问法等相关法规已有规范专业机构,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及忠实义务,本诚实信用原则执行业务

第三,为避免资金届满年限大额提取影响市场波动,金管会也规范分年取回机制,从事金融投资及其余未从事投资而存放于外汇存款专户的资金,应于届满5年后,可分3年取回,以减少资金解除控管后对市场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