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生参与暴力讨债虐死致人 可怜单亲母须连带赔偿430万元

▲ 误交匪类高职生暴力讨债虐死人,可怜单亲连带赔偿430万元。(图/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免费图库 pakutaso)

记者郭世贤基隆报导

基隆市一名17岁男高职生2018年4月间李男刘男等4名人诱导下,因债务纠纷,在家中拘禁39岁陈姓男子,强迫陈男吞下不明药物,并轮流痛殴,导致陈男伤重不治;男高生被判徒刑5年6月,受害人附带民事求偿,因男高职生未成年,单亲母需连带赔偿死者父母230、200万元。

死者陈男因与李、刘等人有债务纠纷,一直避不见面,李、刘两人搜寻多日终于2018年4月12日零时,在新北市三重区堵到陈男,便挟持到涉案男高职生位在台北的家中拘禁,先强迫陈男在和解书上签字,并打电话要求家人借钱还债,还强迫陈男吞下不明药物,所有人分持锤、铝棒痛殴,再将陈男剃光头、逼迫唱歌等凶残手段凌虐。

陈男最后终不堪凌虐伤重倒地李刘等4人及男高职生,见状逃离现场,陈男因未及时送医,案发当天上午9时许,伤重不治。案后等人被逮捕到案,基隆地方法院依共同致死伤害罪,判决男高职生有期徒刑5年6月,同案李、刘等4人另案起诉,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有罪

判决后受害者陈男的父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请求男高职生及母亲连带赔偿殡葬费、自己与妻子精神抚慰金扶养费等,共计809万余元。2019年5月间,法院判决男高生和他的母亲,需连带赔偿陈父30万元殡葬费及200万元抚慰金共230万元。

陈母另行提起侵权行为要求赔偿,请求赔偿扶养费322万元、精神慰抚金300万元,总计622万元,法院近日判决男高职生及母亲,需连带赔偿陈母200万元,合计总共要赔偿43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