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正视媒体议价分润立法的必要性与时效性

工商社论》

广受各界关注的建立媒体议价分润制度,行政体系在由数位部、文化部与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等三个部会出面,于3月27日、28日召开新闻产业与谷歌、Meta(脸书)两大数位平台的第二轮对话会议后,没想到谷歌虽然重申8日所提出将挹注3亿成立新闻共荣基金的构想,但却否认使用新闻媒体产制的内容营利。而更离谱的,则是Meta不只两度拒绝提出「脸书版」的共荣基金,且认为在其平台所看到的动态消息贴文中,只有不到3%是含有新闻连结的贴文。转而只表示未来将协同政府与媒体产业(社群)合作,投入资源支持数位内容生态圈的发展。

在发现新闻业经过两个回合的沟通协商,却没能得到数位平台的友善回应后,持续关心此一议题的法学与新闻学者,乃于3月30日召开线上记者会。除了公开表达应该要落实新闻有价的初衷,并强调数位部不能只是鼓励新闻产业与数位平台沟通协商,立法更是行政部门不可回避的职责。

检视此一具高度争议性的「公共议题」,归纳其中所曝显或背后所隐含的课题,爰予分析论述如下:

首先,探索原被高度期待能就建立媒体议价分润制度做出正向回应的谷歌和Meta这两大网路平台巨擘,何以在日前的第二轮对话会议中,做出不进反退的回应?以谷歌而言,其所提出将分三年挹注3亿台币成立「台湾数位共荣基金」,委托数位经济暨产业发展协会(DTA)独立管理的构想,此3亿基金相较于台湾的新闻产业,每年因为所产出的新闻内容,被平台业者无偿转用所造成的巨额广告营收损失,根本只是戋戋之数。更严峻的是,台湾的媒体业者即使想要获得「共荣基金」的补贴,却还要经过一番提案、审核的过程,让谷歌反而形同取代数位部,成为台湾新闻产业的「主管单位」!

另就Meta的回应内容来看,其于28日的对话会议时所提出的五点主张,除了强调并未主动在网路上获取来自新闻发布商的内容或连结,以及认为早于Meta成立之前报纸产业的经营已面临愈来愈大的挑战之外,既不愿意像谷歌一样承诺提出共荣方案,却又表示只想投入资源支持数位内容生态圈的发展。具体而言,也就是Meta即使愿意注资台湾数位内容产业,终究在意的还是从其本位利益的考量,好让台湾的数位产业能够提供更优质的内容,好让Meta能够进一步吃遍全球各地区的数位内容产业。

就这一点来看,不论是谷歌或Meta,面对台湾新闻产业要求透过议价分润其广告营收,其反应模式主要还是从本位利益的考量出发。而Meta的聚焦支持数位内容生态圈,相较于谷歌的共荣方案,无疑是更精准的布局,以期可以在双方互别苗头中脱颖而出、从而台湾市场也不过只是他们的一颗棋子罢了!

除此之外,正如台湾业者所指陈,媒体议价又不是只有台湾在争取,而已经是一个全球的新趋势。从澳洲开出第一枪、使这些跨国数位平台业者被迫同意提供网路广告收益给予澳洲的媒体业者,继而在欧盟地区与亚洲南韩等地也都桴鼓相应,透过立法规范建立广告分润机制。而既然已经有前例可资援引,且台湾新闻产业代表在两回合的对话中,已明白表态坚持新闻有价,要求平台业者尽快建立分润的良性互动机制,但不论是Meta抑或谷歌却「有志一同」的不直接回应。而这种高姿态的不屑回应,不免令人感慨原来台湾的新闻产业,根本没被这些跨国平台巨擘看在眼里了!

面对这样的困境,传媒业者一时之间似乎束手无策,所幸相关专业领域的学者专家实在看不下去,早已挺身而出草拟「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强制议价法」,并透过立委提案方式,排定于清明长假过后列入立法院会的议程中。然而,即使通过这番的努力,能否顺利完成立法,对开征平台广告分润机制产生规范效能?行政体系能否同步配合,则是一个存有变数的关键点。

面对此一期求,身为主管部会的数位部,却于日前第二轮对话平台业者的高姿态与不愿配合下,仅由李怀仁次长出面表示,「这两场对话的意见会交到下次行政院跨部会议讨论」,立法只是选项之一。数位部为何如此低调?未能「苦媒所苦」?也许李次长未获授权而无法拍肩承担,但是平台业者的高调,我们行政部门的低调,不是反而更容易被对方看低?为免日久生变,并显示「苦媒所苦」的承担,国事如麻不应成为当局推诿疏失的借口。否则千古骂名事小,导致产学研因而离心离德,才将是无法承受之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