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这次又修了什么?

▲笔者认为公投与大选脱钩,亦会造成相关人事行政流程等预算大幅增加,也同样引起在野党批评。(图/记者屠惠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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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记得去年底沸沸扬扬的十案公投案吗?这十案的公投案其实是依据2018年1月刚大修的《公民投票法》所实施的,修正内容包括:

一、大幅降低提案人及连署人的门槛二、降低公投年龄为年满18岁三、新增行政院亦具有全国性公投之提案权四、废除行政院有关公民投票的审议委员会只不过去年的十案全国性公投出现相当多的问题:

一、诸如案数太多导致投票时间太长(间接导致丁丁至今仍在奋斗)二、僵尸公民、死人帐号出现在提案人或连署人名单上三、公投主文出现因语意不清、民众无法得知通过后之法律实质效果(包括废止电业法非核家园同性婚姻性别平等教育等公投案)以上几点皆导致在公投结果出炉后,仍引起相当庞大的社会成本。因此立法院在昨天(17日)三读通过修正后的《公民投票法》一共有五大重点,我们就一一来检视:一、规定文字用语字数:修正条文第九条第三项说明「主文应简明、清楚、客观中立」,同条第四项亦说明「主文与理由书之文字用词、字数计算、语法及其他相关事项办法,由主管机关定之。」 因此未来像是「您是否不同意未来公投案不应不使用不能让民众不理解的多重否定句?」这种公投主文就不可能会出现了。二、须落实电子连署系统:还记得去年也有出现许多僵尸提案、死人连署的新闻吗?原本欲通过的草案中规定,提案人及连署人须附具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但民进党团在最后拿掉此规定,并要求中央选举委员会落实本法中的「电子连署」。中选会因此预告将订定《全国性公民投票电子连署及查对作业办法》,明定未来电子连署公投案需使用自然人凭证进行,以解决公投连署伪造问题。三、相关机关叙明法律效果:不论是《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将「同志教育」修正为「认识及尊重不同性别、性别特征、性别特质、性别认同、性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骚扰、性霸凌防治教育」,或是《电业法》将「2025非核家园条款」删除后,后续是否继续推动非核计划抑或重启核四,不用说民众了,就连政府都可能在公投前都没办法知道结果出炉后该怎么调整政策。因此此次修正希望在公投案提案合于规定后,主管机关应函请相关立法及行政部门,提出不超过两千字的意见书,叙明公投案通过/不通过后的法律效果,希望降低资讯不对称的情形。四、延长修正公告期日:为使民众就公民投票案可以有充足的讨论时间,彼此理性、客观地讨论相关公共政策议题,原先在《公民投票法》第17条明定的「主管机关应于公民投票日二十八日前」公布相关事项,修正成为「公民投票日九十日前」。至于需要公告的事项除了一般的投票日期时间、编号主文、意见书之外,亦新增了一项双方意见代表电视频道发表意见或辩论办理时间的遵行事项。五、公投与大选脱钩,并新增公投日:这是这次最有争议的修正条文了。修法过后,我们即将多了一个专属的「公民投票日」,日期就订在从2021年开始,每两年八月的第四个星期六。主要目的是有效降低绑大选所产生投票时间过久的现象,同时也避免绑大选容易产生的政党动员选民,而影响公投的本意。

▲《公民投票法》修法五大重点。(图/翻摄自Facebook/丹尼老师的公民教室-丁年初老师)

但此举亦有可能使投票率大幅减少、公投案通过的机率也可能会降低,且两年内迫切的公投无法举办,因此遭在野党批评为「铁笼公投」。另外,公投与大选脱钩,亦会造成相关人事、行政流程等预算大幅增加,也同样引起在野党批评,国民党即认为去年公投的缺失,应该从选举办法及相关细节中做改变及修正,不应以「脱钩大选」这样的方式尝试降低公投通过率,反开民主的倒车。依照新法规定,从2020年开始,每年可能都有大事要干啦!说明如下:总统大选:2020、2024、2028...地方公职人员选举(九合一):2022、2026、2030...公民投票年:2021、2023、2025、2027...最后期待各位莘莘学子透过这几年来的公民与社会课程,更能真正将课本中的知识落实于现实政治生活中,实践宪法中所保障的参政,一起守护台湾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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