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平台-酒驾,防范未然胜于严刑峻法

酒驾肇事,三不五时就成为媒体焦点新闻。最近几起事故令人发指,警方于是又开始大规模路检,而法务部也多管其下:推动提高酒驾致死刑责、订定「预防性羁押」制度,甚至建议修正社会秩序维护法,将未肇事之二度驾者由警方直接向法院声请拘留三天。

路检加重罚,看似大张旗鼓,然而一旦新闻热度过了之后,酒驾肇事会收敛吗?以目前建议的种种手段来看,随便在街头问十个人,可能十个人的答复都是,不会!

回顾酒驾历次修法经过,酒后驾车首于十三年前纳入刑法规范,最先的课刑范围为「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万元以下罚金」。去年十月,消防队员赖文莉于值勤时遭酒驾男子撞伤导致截肢,在舆论一片挞伐声下,立法院火速通过修正条文,不但将原有刑度提高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并增定「因而致人于死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相关规定

然而,酒驾疯狂害三命、撞车的新闻仍不断上演。根据法务部调查统计,全国各地检署的酒驾案件侦结件数逐年攀升,平均年增率超过六‧五%,去年终结起诉者就接近过七万件。警政署资料也显示,去年酒驾致死件数较前年又提高了三‧三%。全台发生二千多件死亡车祸中,两成以上肇因于酒醉驾车。

刑罚愈来愈重,酒驾却愈来愈多。显然,加重刑罚并不能有效遏止酒驾,因此酒驾防制政策,必须全面思考改弦易辙、换汤换药的措施才行。

以对台湾酒驾者行为样态的实证分析来看,严刑峻法,未必形成有效吓阻。也许参考美国等其他国家经验,防范未然才是解决之道。以美国为例,过去五年因酒驾而死亡的人数大幅减少四分之一,由每年一万三千多人,降为一万人左右。在众多举措当中,最值得重视的是有将近四分之三的州引入了「吐气酒测点火自锁装置」(Breath Alcohol Ignition Interlock Device,简称BAIID)的立法。

该立法强制有酒驾前科者在车上加装BAIID,如果酒测值超过标准,引擎将无法发动。引擎发动后,驾驶人仍处于受测之中,一旦酒精浓度超标,系统将会纪录启动警报器。不少研究数据指出,自从修法规定酒驾者加装前述装置后,酒驾死亡案件大幅降低了五成。

每个酒驾死亡的个案背后,都是一个或数个破碎的家庭,以及难以弭平的心灵创痛。但酒驾不如空难巨灾等,为社会大众带来集体心理冲击损失,也正因此,酒驾的高风险也常为民众政府所忽视。

其实,酒驾的社会成本不低。根据健保局统计,健保局对汽车交通事故肇事者保险公司,提出的代位求偿案例,年约九万多件、总求偿金额约二十五至二十七亿元,显见整个社会因酒驾而付出了巨大的社会成本。

如何有效防止酒驾,不仅相关政府单位责无旁贷,更是全民应深刻思考的问题。参考国际经验,除了重罚之外,政府是否也应从大幅提高酒税、考虑连带责任立法、提倡酒后代驾服务、以及前述的强制酒驾者装设BAIID等手段,认真拆解这个道路定时炸弹,别让行人处于风险社会之中!

作者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