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权已上路 市府福利条例仍用「父母」 议员提案条修正
新竹市议员刘崇显表示,台湾已正式落实婚姻平权法案,在福利相关条例用词应从「父母」修正为「双亲」,以落实性别友善城的愿景。图为婚姻平权法案施行首日登记结婚的新人。(本报资料照片)
我国于2019年5月24日已正式落实婚姻平权法案,但新竹市部分社会福利相关条例或要点条文用词仍延用「父母」,恐让单一性别组成的家庭难获补助,市议员刘崇显已在议会正式提案修正,将「父母」一词改为「双亲」,以落实性别友善城的愿景。
刘崇显表示,台湾在2019年已落实了婚姻平权法案,让台湾的家庭中担任家长角色的民众并不仅限于一位生理男性搭配一位生理女性。
但新竹市部分社会福利相关条例或要点的条文用词仍为「父母」,让单一性别组成的家庭恐因不符条文规定,最后难以获得社会福利资源的帮助。
刘崇显说,以「新竹市妇女生育津贴发放作要点」为例,规定「父母」之一方设籍并实际居住新竹市满一年得申请,但在两位妈妈组成的家庭中,若于新竹市设籍满一年的一方并非生育当事者,依现行规定难以为另一方设籍未满一年,但有生育事实的伴侣申请津贴。
刘崇显说,在全面检视新竹市社福相关条例与作业要点之后,势必要将「父母」的文字修正为「双亲」,才能落实性别友善城市的愿景,而这项提案也获得民进党团议员刘康彦、施乃如、曾资程、李妍慧、陈建名以及郑美娟的连署。
市府民政处则指出,「新竹市妇女生育津贴发放作要点」,一定要有「生」育事实,领养者不予补助。至于津贴包括第1胎补助1万5000元,第2胎起每胎增加5000元,该胎为双胞胎补助5万元、3胞胎以上或第2次以上双胞胎补助10万元;此外,家中有0至4岁的孩子,新竹市每个月提供2500元的育儿津贴。
另,2019年5月24日法案修正施行起至该年度结束,新竹市计有72对同性登记结婚,离婚的有3对;2020年有54对结婚、7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