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切割」赴陆兼职? 管中闵独董争议又浮上台面

台大校长争议27日可能有结果。(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卢映慈综合报导

教育部预计27日公布台大校长案聘任结果,但传言会以《行政程序法》的不合程序,来驳回管中闵案件。但相较近日争吵的赴陆兼职案件,改以日前被多次澄清的独董争议卡关,也让外界批评「怕一查兼职,全台湾大学教授都被拖下水吗?」显见管中闵的诸多争议都是「大家曾做过的事」。

根据《上报》报导,国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虽然有遴选校长的权力,但教育部对于遴委会的结果有「聘任的权力」,所以遴委会只是受到教育部委托会议,并非独立自主的机构,真正做决定的还是教育部;而管中闵跟蔡明兴分别担任独董、董事,按照《行政程序法》,有利益回避责任的解释空间

但回到独董争议,支持管中闵的大学自主联盟也曾表示,独董是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能独立行使职权,以监督公司运作、保护股东权益的董事,根本不存在利益关系,「这属于产学合作的一环」;根据《台大遴选委员会作业细则》,蔡明兴也跟管中闵没有血亲姻亲师生关系,根本不需要回避。

刚上任教育部长吴茂昆,现在也爆出「兼职」、「开公司」等等争议,但不少台湾的大学教授都曾到大陆做短期讲学,属于学术交流的一环,他也澄清开公司只是提供技术、没有资金流动跟赚钱,与管中闵的独董咨询也有相似之处,传言指出最后决定用《行政程序法》指管中闵不合程序,也可能是考虑到这些部分,但也被批评是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