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连续工作超过6天不违法? 陈信瑜:确认适用行业别

劳基法一例一休的规定上路,对许多服务业者造成冲击。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劳基法一例一休的规定上路,对许多服务业业者造成冲击,尤其是台北市产业以服务业居多,为了兼顾劳工权益与服务消费者劳动部公告餐饮业资讯服务业、综合商品零售业医疗保健服务业、法律服务业、观光旅馆业、电影片映演业、社会福利服务业、理发及美容业市场及展示场管理业等等数十个行业可以适用4周弹性工时事业单位只要依法工会劳资会议通过,即可在排班时以4周为一个周期,每2周有2日例假,每4周之例、休日共计8日即可,弹性安排劳工的上班日期,合法又兼顾雇主需求。

劳动局陈信瑜局长表示,事业单位为何种行业的认定,会影响劳动局认定其自何时开始适用劳基法,也会影响是否可依法使用4周或8周的弹性工时制度,劳动局主要是以其所从事之主要经济活动来判断行业别,如果事业单位从事多种性质不同之经济活动时,就会按其产值(即营业额)最多者认定为其行业。另外有关营业额之认定,因为事业单位应依法缴纳营业税等相关国税,据此,劳动局于事业单位申请行业别认定时,除要求事业单位提出营业项目相关说明外,主要系依事业单位依法报税之资料判断营业额之最主要来源,以符合函释意旨

陈信瑜局长呼吁,如果事业单位有适用行业别认定之需要,可以检具

1.向国税局申报年度损益税额计算表。

2.最近一期劳保缴费单收据

3.公司章程

4.营业项目变更事项表等资料。

向劳动局申请行业别认定,如为符合适用弹性工时的行业,即可合法运用变形工时制度,避免违法情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