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加速重建条例释利多 4地方政府已开放申请

老屋加速重建条例目前已有4县市跟进,内政部呼吁民众可尽速办理(图/本报资料照)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为推动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相关条例已于5月1日公布,内政部表示,截至9日为止,已有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高雄市等4地方政府开始受理民众申请重建计划,内政部给予肯定与感谢,也期待其他县市陆续跟进,并呼吁有重建意愿的民众尽速整合后申请重建,共创更具安全及优质生活环境

内政部强调,鉴于921地震及331地震造成老旧建物倒塌,以及我国迈入高龄社会,亟需提升人民无障碍居住的环境品质,加速办理危险及老旧濒危建筑物重建的必要。因此,在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政策之下,政府鼓励3年内提出申请重建者,最高给予1.4倍基准容积奖励,并于重建后享有房屋税及地价税减免,以协助民众整合及加速重建效率

自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公布施行后,已陆续发布施行细则等5大子法,及订定作业流程申请书范本,并于「都市更新入口网危老重建专区网站(http://twur.cpami.gov.tw/urquery/urquery_about.aspx?MP=1&ABOUTID=12)供各县市政府参考及民众下载使用。

有别于以往的都市更新,加速重建条例以「快速通关」、「奖励明确」、「税捐优惠」为最大特色,并明定地方政府应积极协助重建作业,放宽建蔽率及建筑高度限制,订定补助结构安全性能评估费用规定。另为解决重建工程资金问题,内政部将提供重建工程贷款信用保证,以协助更多危险及老旧房屋重建需求,降低地震灾害生命财产损伤。

内政部最后呼吁,对自有建筑安全有疑虑的民众,可先洽各地方政府申请补助办理结构安全性能评估,如符合重建资格者,请尽快提出重建申请。相关法规与申请资料都已登载于内政部营建署都市更新入口网(http://twur.cpami.gov.tw/public/pu-index.aspx),欢迎自行下载;有任何相关问题,也可电洽内政部1996全国服务热线,或电洽各地方政府1999服务热线,中央与地方政府将继续共同维护民众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