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明/陷总统不义,真该生气!
▲人民税务诉讼全盘皆输,彻底摧毁人民对司法信赖!(图/Minna/flickr)
文/李宝明
司改国是会议经过2个多月讨论,几乎是每天新闻焦点,其中确实有建树,例如:建议法庭直播,但是决议让总统直接任命最高法院法官这项议题,引发民怨质疑总统扩权,总统终于生气,开口下令彻查,是谁陷总统不义?其实从民调显示人民对法官与检察官的不信任度与不公正度,各自飙达84.6%与76.5%。一般小老百姓早已受够了!司法人有深切反省吗?
有,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黄瑞华就曾投书媒体表示:「在党国戒严时代,司法为党服务,是统治人民、镇压异己的工具,是侵害人权的共犯结构。」并以德国法兰克福大审判为例,鼓励身为司法人,要有勇气与睿智面对历史的错误,因为台湾司法从没对过去的不公不义自省,一件件不应起诉而起诉的冤错案(无罪确定),或过程中明显违背程序正义、判断标准严重两歧,都成为民怨。
但是少数司法人反省还不够,笔者以为司改应重视黄瑞华法官的自省,从平反冤错假案开始,例如:江国庆冤案、郑性泽冤案、郭瑶琪冤案、太极门冤案….等,这是司法最低谦卑,最低智慧就可以解决,人民马上有感的作法。
▲新政府如能落实刑法对司法人的惩处制度,将获人民掌声。(图/Sarah Hina/flickr)
台湾北社理事陈逸南曾表示,训政时期、威权时代的法治理念仍然延续到现在,1936年制订「滥权起诉处罚罪」迄今历经81年未曾变动;前台大法律学院陈志龙教授也表示,刑法第124条枉法裁判罪、刑法第125条滥权追诉处罚罪,还有刑法第129条滥权征收罪,这些条文从来没有被用过,因为公权力永远不会认错,犯错都是人民。新政府只要彻底落实刑法对司法人的惩处制度,人民对政府力行司改,一定掌声不断。
笔者发现行政法院税务诉讼人民败诉率94%,台北商业大学财税系主任黄士洲副教授研究发现,行政法院法官在税务判决上没有独立的见解,判决多抄袭行政机关的答辩,相似度高达99%或100%。真是一针见血点破法官不被信任的盲点。甚至据司法院网站资料统计,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有三位法官曾经一整年,判人民百分之百败诉;人民税务诉讼全盘皆输,彻底摧毁人民对司法信赖!
我国在先秦时期防范审判出错就有「其罪惟均」的作法,也就是如果法官行为有失检点,造成判罚不公,其罪过与犯人相同。甚至为了防止官官相护,还有举报奖励制度:如果同事能主动检举揭发枉法官员,不只可免予处分,还能顶替枉法官员职位,享受相应物质待遇。古人懂得防范审判不公和司法腐败,有智慧的小英总统也可以做到。而且从落实刑法第124条枉法裁判罪、刑法第125条滥权追诉处罚罪,还有刑法第129条滥权征收罪,赏罚分明,才能择优汰劣,留住有爱心的优良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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