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义祥25分内打10通电话…就是不救人!算「肇事逃逸」最重仅判7年
台铁408次太鲁阁号因一辆滑落边坡的工程车,酿49死、218伤惨剧。花莲地检署今(16日)侦结全案,将目前遭羁押禁见的义祥工业社负责人李义祥依过失致死、过失毁损逃逸、肇事逃逸罪嫌起诉,至于外籍移工「阿好」以过失致死罪嫌起诉。其中,花检稍早提到,李义祥事发后于25分钟内,拨打10通电话,但通联纪录显示无拨打119纪录,此部分属未依照标准作业流程,故构成肇事逃逸。
▲花莲地检署公布太鲁阁号案李义祥的通联纪录。(图/记者黄彦杰翻摄)
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周芳怡提到,检方事后有找到李义祥的手机,并调查案发之后李的通联对象是谁,亦取得李的通讯软体对话纪录,针对其通联情形一一查证、分析,而查证结果后发现,案发后李义祥并未依照标准作业流程,拨打紧急联络电话,亦没有拨打119报警、叫救护车,故认定李没有及时作防护工作,行为已经构成肇事逃逸。
从记者会简报内容亦能见到,事故发生时间为2日上午9时28分,而李义祥自9时29分至9时54分期间,分别拨打电话给监工「黑猴」林长清、花莲工务段主任熊德育等人,另外,李义祥自9时34分至10时24分,还接续使用LINE传送过五通讯息,而纪录却未见到任何110、119等通报电话。
对此,肇事逃逸罪部分,根据全国法规资料库《刑法》第185-4条「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伤而逃逸者」,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主任检察官周芳怡说明最新进度。(图/记者黄彦杰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