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光吁请金管会、证期局停止钰叡公司公开收购行为

东元经营权之争,延烧到菱光(8249),在东元集团指派董事杯葛下,菱光9日股东会仍如期顺利召开,相关议案也于10日凌晨上传,为反并购,菱光更在股东会中通过议案,吁请金管会证期局立即停止钰叡公司公开收购菱光科技股份案,并提请公平会立即禁止钰叡公司申报结合之行为。

东元公司日前针对菱光科技6月21日董事会决议,于9日召开股东常会之事,向智慧财产商业法院,提起禁止召开股东常会之假处分声请,经过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依法审理后,裁定驳回声请,在有法令背书下,菱光科技的股东会仍如期在9日召开。

菱光科技表示,根据商业法院认定,东元公司对菱光提起之假处分声请,对于股东常会召开不会产生影响,另菱光股东在股东常会行使权益效果,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经查商业法院驳回东元公司的假处分声请,原因有三,其一是董事余信达王健王民)等人已刻意拒绝出席菱光科技后续拟召开之董事会,对菱光是否能再次召开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日期已有疑义。第二,在董事会未足额及董事未出席的情况下,若7月9日股东会未能召开,可能致使菱光科技股票被列为变更交易方式证券,从而影响投资人权益。第三,股东会如期召开,才能保障股东109年盈余分派利益

菱光并引述商业法院裁定的理由主张东元公司对菱光科技提出的假处分声请,不仅无理,而且也并非以维护股东权益出发点,反而可能严重危害股东权益,其中,董事刻意拒绝出席董事会之行为,也跟东元公司所声称的增进公司治理有所不符。据此,菱光严正呼吁东元电机,切勿再以此种无理之手段企图影响菱光董事会及股东会之合法性浪费司法资源。更不应为了阻扰菱光对东元公司之改革计划,而以恶意公开收购之方式,介入菱光经营权,东元公司应立即停止目前主导钰叡公司所为之恶意且违法公开收购行为,以合乎公司治理之精神

除了晓之以理外,菱光也透过全面董事改选,重新整军,其中新任四席董事包括黄育仁东友科技法人代表)、杨其昶(东友科技法人代表)、王恩国光菱电子法人代表)、顾慕尧(光菱电子法人代表),另三席独立董事则为王修铭萧恩信黄诗莹,并经推选,由黄育仁续任董事长,杨其昶出任副董事长

除此之外,菱光在9日的股东会中也顺带通过三项临时动议

第一项临时动议是建请股东会同意并承认菱光科技与元大证券有关东元电机股东会委托书征求事务之相关交易安排,包括各项委任契约协议书之签订及款项给付。就先前委托元大证券办理公开征求东元电机委托书之案,追加承认。

第二案,为强化东元公司之监督与改革,促使东元公司改善经营绩效,增益菱光科技对东元公司之投资,拟请菱光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将菱光持有东元公司之股权及征求所得之股权,支持菱光提名之7名东元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能协助东元公司进行营运改善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不限定支持菱光法人董事代表人,不以菱光法人董事代表人当选为必要。

第三案是建请股东会决议提请金管会、证期局立即停止钰叡公司公开收购菱光科技股份案,同时也提请公平会立即禁止钰叡公司申报结合之行为,并责成菱光科技董事会依股东会决议办理。

三项临时动议均与股权之争相关,看来东元父子之争戏码还会持续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