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远/【基层悲歌】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

台北医院大火案,检察官把在场的护理师与照护员转为被告,但是当人力不足是常态,出事后的刑责也是基层扛。(图/记者姜国辉摄)

司法程序上,有些所谓的系统性错误要基层来承担,普悠玛事故已经让人觉得很难过,而台北医院大火案则是另一种悲哀。

二个半月前的台北医院发生大火,检察官把当时在场的护理师与照护员转为被告,根据目前公开揭露的理由,大概是「护理师没尽责监督,让病患带不应该带的气垫床,以及火灾当下有没有照应变计划疏散」。但如果谈到这两个问题,要起诉都可以振振有词,但是道理上听起来就不太舒服。

病患携带医院所不容许的气垫床,「理论上」确实应该由院方人员制止,因为如果病患自己带来的用品与医院的供电系统不相容,或是超长波床垫电线短路,也就是床垫内的电线长期折压或移动造成磨损,导致短路起火等问题,医护人员是不是应该承担起禁止这些用品的使用责任?甚至卫生福利部往后如果禁止病患自行携带所有电器用品进入医院,而且明令要求医护人员配合取缔,当医护人员真的执行命令时,遇到客诉应该怎么处理?或者说,高层会怎么处理?这里的处理,不见得是处理病患,而是处理护理师。

大家应该可以想见,当「以客为尊」的文化充斥在台湾,当「客户永远是对」的这句话已经是医院奉行的圭臬,当「视病如亲」是医护人员一定要遵守的法则,你怎么好意思骂自己爸爸?他「不过就是」带了让自己比较舒服的床、微波炉电磁炉,你怎么可以骂金主不守规矩?他是客户ㄋㄟ,你到底懂不懂规矩?

基层人员严格执行所有「非医疗」的规则,当然立意良善,也应该要贯彻实行,但是医院高层们,当客户们抗议时,能不能把肩膀拿出来,让护理人员可以依靠?还是会要求基层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如果发生事情自行负责,就像是不可能的任务里,开头都会这么跟汤姆克鲁斯说:「如果你任务失败,当局不会承认你的存在。」

所以,如果认为医护人员竟然容许病患私自携带电动床,导致电线走火后发生悲剧,接着认为他们应该负起监督不周的责任,听起来似乎是对的,因为医护人员有责任要监督医院环境的安全。但是,请问谁能给他们一个肩膀,保证不会被算帐?没事就没事,有事谁会负责?

特别是在卫生福利部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第12条之1修正草案中,虽然终于把「护病比」入法,医学中心每名护理人员最多照顾9名患者、区域医院12人、地区医院15人,但是草案中的「护病比」属于「全日护病比」,简单来说就是,全天三班护病比的平均值,所以白班夜班的人力完全无法平衡。现在一比七的比例都已经无法达成(草案只规范一比九),真的有火灾等意外发生,护理师还得要熟悉逃生路线演练灾难SOP,稍微不小心有人伤亡就得背负刑责,这是护理师的错,还是系统性错误?

如果你是医护人员,站在法律的角度会告诉你,应该要禁止病患携带不容许的电器、应该要熟悉逃生路线、程序流程要记熟,但是人力不足、高层不挺的情况一直存在,最后刑责要基层人员来负责,这难道是法律在业务过失致死罪上的立法目的吗?

落实所有程序都会是对的,但是如果系统对于落实规定的想法是,「出事自己扛,有客诉基层也是自己扛」,那么,话都给有权力的人说就好,反正你们怎么说,怎么对。

「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这应该是基层人员最无奈的写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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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秋远,硕博士毕,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原文刊载于作者脸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