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钱关说犯罪吗 最高院称可探讨

立委收钱有罪无罪判决对照表

立法委员收钱后进行游说有没有构成犯罪,一直是法界争议焦点,上个月最高法院院长吴灿开庭审理黄健庭立委任内涉贪案检方声请提案大法庭统一见解,吴灿表示案件法律问题值得去讨论,但最后受限速审法规定全案程序驳回。

当年特侦组起诉8名立委涉及中药商行贿案,6名立委都获判无罪确定。另牙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为游说推动「口腔健康法」,涉行贿立委,时任立委蔡煌瑯、赵永清廖本烟等人都判无罪。

对立委涉贪有罪无罪的法律争议,至今还未有提案大法庭的个案,也因此前台东县长黄健庭,立委任内被控收钱游说,今年8月最高法院开庭辩论时,检察官当庭表示,希望提案大法庭统一法律见解。

因为黄健庭被起诉涉犯「不违背职务收贿罪」或「图利罪」,一二审都「不另为无罪」,未认定构成犯罪;更一审只针对帮助逃漏税部分将他判刑5月,可易科罚金,检方及黄都不服提上诉,分案后由最高法院院长吴灿任审判长,罕见地开庭审理。

莅庭的最高检察署检察官蔡瑞宗吴巡龙表示,最高法院对于立委收钱后游说、关说,有没有违背职务构成贪污罪见解不一,目前立委苏震清等人的案件,未来法院也会有法律适用问题,应该由刑事大法庭统一见解。

吴灿说,本案法律问题确实值得去探讨,但不另为无罪是否该依《刑事妥适审判法》,严格限制检方上诉?如原判决没有违背最高法院判例,该案就会程序驳回,无法提案大法庭讨论。最高法院审结认为,黄被控贪污部分,因检方上诉不符速审法规定,判决驳回,也因此这项法律争议,未能在刑事大法庭讨论,作成统一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