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朔观点-政府不能利用学者来推诿责任
最近三个星期《中国时报》和《苹果日报》的大战,已成了台湾重要的话题。对于这场媒体大战,我没有任何偏好,只是痛心。我除了对两报的表现痛心外,对NCC的拖延不作为更是痛心疾首。两报大战,如果要追根溯源,NCC要负最大的责任。
这次两报大战,由于双方的对立已极端化,所以另外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反而大家都视而不见。那就是NCC怎么可以对一个民间的案子,准或不准不作决定,一拖就是一年半。NCC的如此尸位素餐,已绝对符合渎职的要件。NCC既然代表国家执行准或不准的公权力,就应该本其知识及良心的判断,尽早做出准或不准的裁定。而今却是NCC一拖再拖,该案所有的利害关系人的矛盾愈拖愈大,各方最后都被拖得抓狂,于是大战遂告爆发,因此NCC的无能渎职当然要负最大的责任。
因此由NCC的拖延,我就想到近代政治学已发现的一种无能现象。多年前,美国加州大学圣地牙哥分校的伟斯特教授(Robert J. Waste)编着了一本《社区权力》论文集,该书指出,现代政府由于无胆无能,已出现一种「决策瘫痪」和「民意极端化和对立化」的乱象。当政府机关碰到一个棘手问题,做了任何决定不是得罪这个就是得罪那个,于是它就拖延不决,并鼓动利害关系的各造自己去对打,等你们打出了胜负,它才趁机捡便宜。因此伟斯特教授遂指出,政府的无能拖延和社会的对立分化乃是互为因果的,无能的政府只会破坏社会的团结。台湾NCC的无能造成了两报恶形恶状的大战,已证明了伟斯特教授的论点。
台湾NCC的无能拖延,除了破坏社会的团结这部分外,其实还牵涉到另一个政府利用学者专家的更大问题。
理论上,政府透过选举而产生,那是无论政务官或事务官行使国家公权力的法源,他们都是公务员,他们行使公权力的成败,政府及它代表的政党都要为此负责。这乃是政府公务员有权但也有责的整个政治哲学基础。
但近年来的台湾,这种政府有权也有责的逻辑却已被严重扭曲。政府经常为了统治上的便利,将所谓的学者专家纳入它的公权力执行体系,它有许多类型:
一、最常见的乃是当有大事发生,政府即成立特定的任务编组,并在该任务编组中以委员或咨询委员的名义找几个学术界人士来挂名,以表示政府尊重专家的态度。这是一种利用专家学者的伎俩,由于整个任务编组还是官僚占了绝大多数,学者专家只是形象和橡皮图章,并不能发挥作用。近期的美牛问题及证所税问题都有用专家学者当橡皮图章的这种伎俩。
二、政府在许多采购招标时会用学者专家当评审。这种评审都是官僚系统的自己人,容易掌控,标案要给谁通常也不会改变。但利用学者当评审,执行公权力才可以做的利益分配之事,是否适宜却大可商榷。
三、而最可怀疑的乃是NCC委员这种学者了。NCC委员乃是学者并非公务员,而它所做的却是政府公权力,而且涉及的人民利益都是动辄六、七百亿,这些委员学者凭什么享有如此大的权力?他们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如果他们做错了决定,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国家愿意赔偿吗?他们自己赔得起连带的赔偿责任吗?NCC是个执行公权力的机构,而且涉及的标的动辄数百亿,这已是部会首长这一级政务官才担得起的责任,找几个学者,他们担得起吗?或许正因担不起,他们才回避的回避,能拖的就拖,一拖就拖了一年半,由此也显示出NCC目前这种制度已完全错了。政府首长当委员,确实负起责任,学者只适合当技术咨询这种角色,他们没有身分负那么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