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拒TBC经营权易主 aptt发声明续与戴永辉发展合作关系

▲大大数位汇流公司负责人戴永辉(资料照片记者陈世昌摄)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NCC14日否决「吕芳铭出售TBC上层经营权公司股份65%给戴永辉」,大大数位汇流公司负责人戴永辉14日对此结果表示遗憾,他指出与吕芳铭先生同心参与 TBC 上层公司管理经营的投资交易,初衷就是要实践公司治理原则,让台湾有线电视在地透明经营、 创新产业发展。这不仅符合政府一贯的政策,也符合台湾阅听市场的安全与永续经营,「我们的用心可供社会公评。」戴永辉表示,他固人在有线电视产业耕耘近25年,一路走来,有线电视产业的进步与升级是他一生悬命奋进的责任与承担。对于 NCC14日的决定,他深感遗憾。「不过,本人对产业及社会大众的责任不会因此改变,更不会因此放弃。也谨以此与吕芳铭先生及TBC全体辛苦打拼的同仁相互共勉、 一起加油。无惧挫折,继续拼搏!」TBC上层的aptt管理公司14日也在官网发布新闻,强调公司未来经营不受NCC这次审理结果影响,将继续与基金最大单位持有者大大数码公司发展合作关系,公告指出,戴永辉的大大数码公司已经获得了APTT超过16%的直接权益,是最大单一持股者。

▲TBC上层的aptt管理公司14日发布公告,强调公司未来经营不受NCC审理结果影响,将继续与基金最大单位持有者大大数码公司发展合作关系。戴永辉的大大数码公司已经获得了APTT超过16%的直接权益,是最大单一持股者。 (图/翻摄aptt官网)代理此案的律师谢颖青也提出四点质疑,他指出,令人不解的是,NCC没有给出一个法律上的理由,一个合议制的独立机关如何适用法律来做成这样的否准决定?一、TBC境外控股公司,依照投审会 106 年 3 月核准函要求,就澳洲麦格理集团当年投资经营 TBC 的上层投资架构变动报请投审会核准。投审会援例咨询相关主管机关意见,其中牵涉有线电视及固网宽频市场事业结合部分,公平交易委员会 109 年 11 月 4 日决议附加负担不予禁止。

二、通传会一反前例,决议否准本国公司大大数位汇流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外商 Dynami 股权之 65%。依据有线广播电视法第 15 条第 1 项规定,外国人申请投资有线广播电视服务,不得有影响国家安全、妨害或不利产业健全发展、妨碍公平竞争或限制竞争情事本件申请案经过正式公听及听证 结果,既无中资参与,也无违反党政军条款,公平交易委员会审查结论认 为相关事业结合对整体经济利益远大于限制竞争之不利益,做成同意处 分。令人不解的是,通传会今日记者会内容,没有给出一个法律上的理由,一个合议制的独立机关如何适用法律来做成这样的否准决定。

三、本件 Dynami 股权转让交易不会对主管机关 106 年原已许可及 109 年再次决议确认 Dynami 百分百控制 AMPL(即 APTT 之信托基金管理人)100%股权申报之境外及境内多层次转投资结构有任何变动,反而由于大大数位汇流作为本国公司受让取得 Dynami 65%股权,进一步落实通传会期勉有线电视回归本土经营、实践公司治理的目标,完全去除有线广播电视法第 15 条 第 1 项所列负面因素的顾虑。

四、我们承认经济不能和政治分离。但是,要知道政治手段不能用来解决经济问题。有线电视投资环境的改善前提,必定是先巩固一个可以合理预测以 供人民信赖的法律制度。我们重申,本件 Dynami 股权转让交易不会对通传会 106 年原已许可及 109 年再次确认 Dynami 百分百控制 AMPL(即 APTT 之信托基金管理人)100%股权申报之境外及境内多层次转投资结构有任何 变动。我们可以请问通传会:上述的「可以合理预测以供人民信赖的法律 制度」已经变动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