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立院通过 公务员月退可依4指标动态调整

▲立法院审查年金改革草案。(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4日继续审查《公务人员退休抚恤法》草案,针对公务人员月退休金是否可依据情况调整,最后通过民进党立委王荣璋版本,可由得由考试院会同行政院,衡酌国家整体财政状况经济成长率消费者物价指数、退抚基金投资绩效调整。

考试院版67条条文明定,「公务人员退休后所领月退休金,或遗族所领之月抚恤金遗属年金,得由考试院会同行政院,衡酌国家整体财政状况及经济环境、消费者物价指数、退抚基金财务盈亏现职人员待遇调整与否调整」,同时明定「相关执行规定,于本法施行细则定之。」

不过,国民党立委曾铭宗表示,假如要往下调,会变更退休条件,像经济成长率、消费者物价指数、财政状况等都可能是负的,他只赞成「往上调」时调整;但王荣璋回应,这些都负的时候公务员无法一枝独秀,「大家共赴国难」,若各个情况都支撑不下去,当然要与时俱进。

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则质疑4个指标太空泛,到时候「一定不会动」,因为要调整时一定会引发政治问题。他认为,如果要有动态平衡机制,应订在法律,而非施行细则。

王荣璋也提出修正动议,明定「公务人员退休后所领月退休金,或遗族所领之月抚恤金或遗属年金,得由考试院会同行政院,衡酌国家整体财政状况及经济成长率、消费者物价指数、退抚基金投资绩效调整之;相关执行规定,于本法施行细则定之。」王荣璋认为,可以让考试院做做看。

最后,召委段宜康宣布,第67条就照王荣璋提出的修正动议通过,《退抚法》草案共计92条条文,目前已完成75条,今天应可顺利完成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