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会:农药登记管理依程序审查 与各国一致

「固杀草」作为红豆落叶剂遭质疑,农委会防检局4日发出新闻稿强调,我国农药的登记与使用,都经完整的评估,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核准通过,相关做法与世界各国无异。而农药产品核准使用后,若国际上有新的科学报告事证,则会采用滚动式检讨,必要时则对该药剂采取限用或禁用等管制措施

防检局表示,固杀草目前在欧盟属未核准登记 (not approved) 的有效成分。欧盟未核准使用的农药当然不能使用,而欧盟对于具有危害风险之药剂,则会采取限制 (restrict) 或禁止使用 (ban) 措施,且欧盟对已禁用 (ban) 的药剂会删除相关MRL,但是如果仅为未核准使用者 (not approved),则不会全面删除其相关MRL。目前欧盟仍于200多项作物订有固杀草的MRL。

防检局强调,依据我国《农药管理法》规定,农药有效成分在登记上巿前,业者须缴交安全评估资料,以证明该项产品对人体健康与环境安全无任何明显危害的整套科学数据文件始核准其登记贩售,其评估方式与先进国家及国际权威组织 (如粮食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农药残留联席会议JMPR)的审查评估流程一致。

防检局指出,为确保业者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可追溯性,在有限的资源下采取与国际先进国家及国际权威组织评估农药时相同作法,即要求业者提供经国际认证机构认可的实验室,如优良实验操作规范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 认可实验室所执行的毒理试验资料,以提高参考价值

如果审查有疑义时,防检局指出,会请财团法人全国认证基金会 (Taiwan Accreditation Foundation, TAF) 循其机制将资料送至相关国家查证,以确保资料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