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骨酥店老板月付625K包养茶室阿姨 8年花6千万正宫气炸
50岁女接受老板包养8年,每月拿62.5万,共拿了6千多万元。(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市一名知名排骨酥店的老板2008年起结识在茶室工作的50岁女子小芳(化名),每个月花费62.5万包养,8年来加上堕胎、旅游费用等,共花了6千多万照顾对方,妻子在2015年发现奸情,向小芳提告求偿500万,小芳称该男与元配感情早已不睦,且还有多名小三,法院最后判她5个月徒刑、须赔250万。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该男与妻子白手起家,原本投资建筑业屡屡失利,后来在夜市卖排骨酥闯出名号,开设公司供应北台湾排骨酥,但他生性风流,经常流连在酒店、茶室等地,结交多名女子,2008年结识50岁的小芳后,开始以每月62.5万包养对方,并多次在摩铁、住家发生性关系,小芳更以各种理由和他要钱,包含数次堕胎费与母亲入住饭店费用等。
该男的妻子2015年借由汇款单发现2人的关系,一问之下才知道丈夫每月花大笔金钱包养小三,7年共花费6千多万,愤而向小芳提告妨碍家庭,并求偿5百万精神抚慰金,诉讼一直到去年6月,法院判小芳5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5万元。
民事部分,小芳表示该男与妻子感情早已不睦,婚外情对象除了她之外还有不少人,包含「雪儿」、「宝宝」等人,她说每个月只有1万元生活费,没有多余能力赔偿对方,但法院考量2人婚外情长达7年,判小芳须赔偿250万精神慰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