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港纳骨塔弊案 乡长、主席坦承索1400万回扣

伸港乡第三纳骨塔工程爆发招标弊案乡长曾焕彰代表主席林其瑞共向得标厂商索取1400万余元回扣。(谢琼云翻摄)

伸港公所第三纳骨塔工程招标弊案,乡长曾焕彰和代表会主席林其瑞坦承各收了828.8万、600万元回扣,担任白手套王姓营造业者抽佣30万元;彰检17日将曾、林、王3人与谢姓建筑师、和邱姓营造商等人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

今年3月19日,彰检检察官蔡胜浩指挥法务部廉政署兵分多路展开搜索、传唤,并陆续羁押王、邱、林及曾;17日侦查终结,认被告等人涉嫌收受回扣、贿赂、行贿、刑法泄密、违反政府采购法等罪嫌,依贪污治罪条例等起诉。

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淑媛指出,伸港公所办理第三纳骨堂纳骨柜设计监造新建工程,曾、林两人涉嫌透过白手套王男居中联系内定设计监造由谢男得标、工程则给邱男;采最有利标,由谢、邱自行勾选有利于自己的外聘评选委员内聘评委则由曾男自行决定。

根据起诉书,最有利标评选结果,谢、邱分别以192万4000元和4733万元得标,谢男依约将决标金15%、共28万8000元回扣,透过主席转交乡长。邱男则将工程1400万元回扣分3次交付。

在纳骨塔工程签约后、估验款尾款拨付后,邱男各交付450万元、450万元及500万元;主席各分得250万元、150万元和200万元,并拿出30万元给王男做为报酬,其它8百万元全由乡长拿走。

另外,伸港乡公所发包出国考察旅游采购案,曾男指示周姓机要秘书,将必须保密的考察人数时间地点资讯透露给许姓旅行社业者;让许男自2015年起,顺利标得往中国大陆日本等地考察旅游案件共5案,许得标后再将每案2万元至五万元不等交付曾做为后谢,合计18.93万元,许、周两人亦遭彰检一并起诉。

全案17日移审彰化地方法院法官下午4时许,裁定仍在押的曾、林、王3人续押,邱姓营造商则以6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