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袋中文标示 半数不合格

消基会标检局20日公布市售12件睡袋抽检结果,共6件「中文标示」不合规定,并提醒消费者选购时应注意有无「商品检验标识」等资讯。(中央社

根据中华民国露营协会统计,国内常态性露营的人口已超过200万人,而睡袋更是露营时必备用品,消基会检验各大卖场贩售的睡袋商品,结果发现有5成的「中文标示」不合法、1成6的「商品检验标示」不合法,主管机关依法业者处以10到200万元的罚锾。

消基会与标准检验局合作,检验12件睡袋商品,其中「品质项目全数商品都合格。然而在「中文标示」上有6件商品不符规定,包括未标示纤维成分生产国别、洗烫方法进口商资讯、尺寸等,还有商品的纤维成分标示与检测结果不一致。

根据《商品检验法》规定,主管机关应通知业者限期改正标示,届时未改者可处以10到100万元的罚锾。

在「商品检验标识」上,有2件商品不合规定,可开罚20到200万元的罚锾,且可要求业者限期回收或改正商品,若未依规定改正者,可处以10到100万元的罚锾,并可按次连续处罚。消基会董事长游开雄说,「900型超轻纤维睡袋」为大厂,却有逃检之嫌,主管机关应多加注意。

标检局指出,睡袋属于应施检验商品范围,标检局每年订有检查计划,若有不合格,会派员追踪调查,依相关法规处理。

消基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睡袋时,必须留意商品所列的注意事项与洗涤方式,可水洗者建议先以清水洗过再使用,避免附在商品上的化学物质残留人体

而睡袋为了防皱防腐会加入一级致癌物游离甲醛」,虽然此次检测结果含量都合法,但还是应避免让幼儿啃咬。游开雄提醒,消费者可以手触摸商品,若商品有刺鼻、熏眼等情况,就不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