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停车极限紧贴白线!宾士男「钉墙」反制…二审大逆转
高雄刘姓男子与隔壁车位的宾士车主素来不睦,双方因停车位问题长年纠纷。刘男去年指控,宾士车主故意在车位间设置「钉墙」,害他下车时左腿被铁钉刺伤,宾士车主也因此遭判主拘役30天。二审后高雄高分院则认为,刘男停车前就看到钉墙,他却不愿稍微靠右,坚持要把车紧贴钉墙停放,以身试险导致受伤,难归责被告,加上诊断证明载明刘男仅「擦伤」而非「刺伤」,无法证明与钉墙有关,因此改判宾士车主无罪。全案定谳。
驾驶日产SENTRA轿车的刘姓男子,与同样姓刘的宾士车主都是高雄市三民区同一栋社区大楼住户,2人分别使用大楼地下停车场34号和35号停车位,但宾士车主认为刘男平时停车位置与他的车位太近,2人屡次发生纠纷。
2017年3月11日下午5时左右,宾士车主明知刘男停好车后习惯利用34号、35号车位之间的空间出入,仍故意将装有4排铁钉的「请勿停车」告示牌放在2车位之间紧邻34车位边缘,将尖端朝向刘男车位方向。刘男当天晚上返家,下车时左腿因铁钉而擦伤,愤而报警处理。检察官认定宾士车主行为已经涉及伤害罪嫌,提起公诉。
宾士车主去年曾透过媒体喊冤说,自己的车位紧邻墙壁,隔壁刘男的车位旁则是一块畸零地,他请刘男停车时稍微往空地靠,中间留宽一点的走道方便彼此,大楼管委会也同意刘男停车时可以超过白线,方便上下车,但遭刘男断然拒绝。
宾士车主说,他因为上下车困难,又怕爱车被撞倒,只好放上告示牌和隔壁保持距离,他一开始在告示牌上包覆保丽龙防撞,未料刘又横停脚踏车、机车正对他的驾驶座,他觉得被挑衅,才会加装铁钉反制。宾士车主说,「我放钉子,他宁愿从副驾驶座爬进去,也不愿倒车入库从另一边上下车,正常人会这样吗?」
一审认定,宾士车主故意将锐器摆在停车位处,极有可能造成刘男受伤,且宾士车主在审理过程中也承认「碰到铁钉当然会受伤,铁钉是吓阻作用」,有不确定伤害故意,因此判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
宾士车主不服提出上诉。高雄高分院调查,虽然宾士车主确实有不确定伤害故意但他平时将车开走后,为了防止他人占位,都会以机车或脚踏车放在自己的车位,返家停车会先下车移开机车、脚踏车,势必会先发现「钉墙」危险物品,且他的车位右侧还有很大空间,为何不愿稍微调整停车位置?
刘男二审时坚称,自己停车绝对不愿意违规超出白线,但同大楼住户却证称,刘男常将车子停出停车格外,住户也曾建议他把车子往右侧空地挪,但他怎样都不肯。法官检视现场照片,发现刘男车位前还停放机车,导致其车尾超出停车格,可见他平常就没有遵守车位界线的习惯,此次却明知有危险物品的情况下还坚持靠近,等于是明知有危险仍「以身试险」,难归咎他人。
另外,诊断证明书上载明刘男伤势为「左小腿擦伤」,无法证明他就是被钉墙刺伤,加上他报案时提供的「受伤照片」也是包扎纱布后才拍摄,根本无法判断伤势为何,且大楼监视器存档也已经被覆盖,无法取得画面,因此认定证据不足,改判宾士车主无罪。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