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自提断轨惩处名单 局长记过、2基层功过相抵

台铁44公分断轨惩处公布,局长记过、吹哨者功过相抵。 (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铁局今日重新向交通部提交519成功站44公分断轨案建议惩处名单,共11人,包含明年初将退休的台铁局长张政源自请处分外,副局长工务处正副处长段长、站长及养路主任等8名主管分别记过及申诫,另2名最早发现轨道裂缝基层,虽未如实填报略有疏失,但考量察觉轨道异状、即时防止事故有功,功过相抵不予惩处。

成功站附近轨道3月就被发现有裂缝,但没有抽换新轨,直到5月19日轨道断裂44公分,还让2列车高速通过,幸未酿事故,仍引发安全疑虑,台铁局10月间向交通部报告后,林佳龙相当震怒,下令限期调查及惩处。台铁局重启调查后,11月5日提报行政调查报告,12日则提交重启后的建议惩处名单,张政源自请处分。

建议惩处名单还包括:副局长,督导不周申诫1次、工务处长,督导不周申诫2次、工务处副处长,督导不周申诫1次、工务段长,督导不周记过1次、工务段养路主任,未向上级报告亦未追踪处理申诫1次、台中工务段监工,处置不当申诫2次、台中工务段主任,督导不周申诫1次、成功站值班站长,违反通报要点未立即通报申诫1次。至于成功站道班领班调度所领班等2人,考量功过相抵、不予惩处。

奖励即时察觉有异状并主动通报者,调度总所调度员嘉奖1次、司机员通报有功,嘉奖1次提升为记功1次。全案将由交通部人事处移请考绩会及台铁局考成会审议。

林佳龙裁示「奖由下起、惩自上先」,层级越高的主管应负起更多责任;自请处分的张政源,考量未能督导所属落实轨道养护、抽换,应负「对属员疏于督导考核」之责,依《交通事业铁路人员奖惩标准表规定,核予记过1次之处分;基层同仁即时察觉轨道异状,虽在通报程序有所疏漏,但功过应一并考量。

林佳龙强调,519成功站断轨后,10月28日在永康路段同样发生断轨,显见轨道养护由上到下存在系统性问题,请台铁局深切检讨、全力配合运安会调查,如有新事实发现,滚动检讨行政惩处范围

为协助台铁落实铁道安全改善,「交通部台铁轨道安全督导小组」已成立,由3名次长偕同专家学者分别赴台铁七个工务段,完成轨道养护之督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