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政府惨赔千万!桃园市府认「失虑不周」摆乌龙 业者转找陈时中讨公道
桃园的精神复建业者乐嘉康复之家,依据桃园市府指示,先装潢再申请设立许可,但桃园市府在审查2年后却不准设立,业者惨赔千万,认为桃园市政府卫生局未依法行政,违法侵害人民权利,已向卫福部提出诉愿,要求陈时中部长主持公道。
桃园市政府卫生局则回应,尊重业者的救济行为,若业者向市府要求国家赔偿,市府相关单位也会依法处理,本刊调查,桃园市政府内部曾对此案进行检讨,认为此案市府对此案的确有「失虑不周」的情形,对业者不公平也是事实,因为在过去与现在,也都没有先要求业者装潢完工再申请许可的情况,至于乐嘉康复之家为什么会出这种大乌龙,也令人无法理解。
《精神卫生法》针对经过住院治疗后的精神障碍者,在病情稳定可以出院时,却又无法马上适应社会或家庭生活等情况下,规定可经由精神复健机构的照护,培养独立照顾自己的能力,协助他们逐渐适应社会及家庭生活,进而重返社会。
这类机构对于入进的者称之为「住民」,机构除提供食宿,也会由社工等专业人员,透过团体生活、课程辅导交流等方式进行复健,不少是设立在住商混合大楼内,本案的乐嘉康复之家,位于桃园火车站前闹区,同栋大楼有宝雅卖场、运动用品店、网咖、商旅,一楼也有许多小吃店,对街即是百货公司。
知情人士指出,精神复健机构设置于住商混合大楼内,对精神复健的效果应不会有负面影响,但能否顺利设置,邻居是关键,尽管《身心障碍者权益保护法》明订,相关身心障碍福利机构,在社区里提供身心障碍者居住及安排服务,如果遭居民反对者,政府应协助排除障碍,但实务上,一旦有住户反对,精神复健机构的设置,就困难重重。
依据卫福部的统计,我国的慢性精神病患的人数逐年攀升,今年已突破13万人,全国的住宿型精神康复之家共154家,其中台北市44家、新北市23家、桃园市19家,知情人士认为,精神复建机构的设置,是要协助精神障碍者在离开医院治疗后,能早日回归及重新适应社会生活,较不宜设置在深山人烟罕至之处,如何避免遭邻居歧视甚至排挤,仍有待政府与社会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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