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报社评》全球税改「双支柱」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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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公告,全球130个国家地区已同意全球企业税制改革「双支柱计划,希望今年10月于G20罗马高峰会中让各国领袖批准,并于2023年前纳入各国法律强制实施。这代表未来跨国企业无论是否在当地拥有实体,都需向获利来源国或地区纳税新制的实施将终结国家间的「低税率竞争」,对爱尔兰这类靠低税率争取投资的国家影响重大。

短期内 对陆企影响有限

现行全球税制体系奠基于20世纪初,当时全球化还在起步阶段,企业只需在登记地向当地政府缴税。随着数位化时代发展,尤其新冠疫情爆发后,企业更能够透过网路向他国销售产品和服务,而不需在当地开设任何经营实体;与此同时,制药晶片社群媒体等「知识产权」类的「无形资产」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日益提升,这使得企业能够合法地在取得利润的地区避税。而跨国企业又往往将实体设在「避税天堂」,以逃避母国的高税收,造成全球富者愈富的不正义现象

OECD表示,「双支柱」计划中,支柱一要求包括互联网公司在内的大型跨国公司,要在所有进行商业活动并取得利润的市场缴纳公平的税额,这将在各国和地区间重新分配每年约1000亿美元的收入;支柱二要求设立全球最低企业税,以G7峰会达成的15%最低税率计算,将为全球带来1500亿美元的额外税收。

全球税改的商讨始于2013年,历经近10年始终举步维艰,原因之一是受到爱尔兰等低税率小国或地区的抵制。中国大陆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标准为25%,但近年来在海南自贸港等自贸区有税收优惠,针对半导体科创企业等亦有减税降费政策。香港澳门地区长期以低税率吸引企业前往投资。目前,大陆和港澳地区已同意进行「双支柱」改革。全球税改是否会对中国的企业「走出去」以及跨国企业「走进来」造成负面影响初步判断短期影响有限,长期则挑战与机遇并存。

首先,支柱一针对的是在市场国利润率超过10%的大型跨国企业。一来,目前大陆只有阿里巴巴、腾讯控股等极少数陆企属于这一范围;二来,这些企业的海外业务收入总收入比例较低。另外,尽管跨国陆企广泛采用离岸架构设置经营实体,但大部分企业的目的并非跨境避税而是便于赴海外上市。相比之下,美国大公司避税的现象极为普遍。短期内「双支柱」税制对陆企影响有限。

全球税改 台企应提前部署

其二,大陆低税率优惠吸引到的更多是金融资本而非经营实体,「双支柱」计划不见得会对跨国企业扎根大陆产生实质的影响;实际上,中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外资输入国之一,谷歌、亚马逊等外国企业尽管在大陆没有设立「实体」,却与大陆有着各种形式的合作关系。长期来看,大陆是全球大型企业最大的利润来源地和最具潜力消费市场,大陆将能够借此机会额外扩充政府税源

港澳和大陆自贸区虽以低税率吸引了大批跨国企业母公司驻足,但「双支柱」计划带来的额外税收应能缓冲支柱二带来的负面影响。长期看来,「避税天堂」一旦成为过去式,香港、澳门和大陆自贸区就需在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消费市场等方面激发潜力。实际上,吸引跨国企业深耕大陆的根本原因,正是大陆近年来不断改善的经商环境和升级的消费市场。因此,对于港澳地区而言,未来的发展也并不会取决于税率高低,而是在于能否更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依托大陆市场,加强自身竞争优势。

台湾曾被欧盟列入避税观察名单,随即进行反避税改革,并于2019年解除观察名单,全球税改生效对台湾影响不大。但「跨出台湾、全球布局」是台湾企业的成长关键策略,自1980年代两岸经贸开放以来,台商主要经由第三地赴大陆投资,全球税改势必对台企带来实质影响。

美国国会正就增税问题争辩不休,欧盟会员国爱尔兰、爱沙尼亚匈牙利尚未点头,全球税改能否顺利完成尚未可知,但企业应以开放和审慎的态度提前部署,配置国际租税专业人才强化集团管理,掌握国际课税趋势和各国税法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