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抗疫处方笺 民众狂跑中药行

网路上疯传「清冠一号」的处方笺,但该产品处方药,经医师问诊才能调剂,北议员王欣仪要求北市卫生局加强稽查裁罚。(北市议员王欣仪提供/黄婉婷台北传真)

台湾中医团队卫福部中医药研究所共同研发的「清冠一号」,对新冠肺炎疗效,卫福部也紧急授权可在国内使用,没想到现在其处方笺在网路上疯传,不少民众争相中药行抓药,还有药材店家擅自兜售「每帖60元」,台北市议员王欣仪质疑,清冠一号属处方药,经中医问诊才可调剂贩卖,呼吁市府加强稽查。

北市卫生局指出,网传资讯仅是提供中药材名称,若擅自贩卖药品或夸大药品疗效将依法开罚。

「清冠一号」配方包含板蓝根鱼腥草黄芩等10种中药材,去年经三军医院长庚纪念医院、台中荣民总医院与彰化基督教医院临床证实确有疗效。其获卫福部紧急授权,于19日核准第1家厂商专案制造,即将进行内销

王欣仪忧心,现今网路通讯软体疯传该药的处方笺,包含3个症状期间、2个恢复期,共5个处方药材清单,并称这些药材在国内药房,都可以买得到,甚至也传出有中药材店家兜售药帖,号称「每帖约60元,可付代煎费要求药房代煎。」

王欣仪说,中医师向她透露,该药方偏寒,若没发病却服用恐让身体变糟,呼吁卫生局加强稽查与宣导

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科长陈怡婷说,经食药署核定的清冠一号浓缩制剂是处方药,有一定配方效用,网传资讯仅是与清冠一号相同的中药材名称,不算违法。中药行就民众要求配合抓药,也属中药材贩卖,除非是贩售中央核准的处方药,就会违反药事法规定

陈允诺,将透过台北市中药商公会通知业者,提醒清冠一号是处方药,不得用相同名称贩卖,否则恐有侵权问题,若涉及药物广告范畴,将触犯药事法第66条,可处20万以下、500万以上罚金,也呼吁民众如有需求应寻求中医师诊疗开立处方,未经评估购买使用恐影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