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打枪保险公司置之不理 「签名」救了一张失效寿险 

网友留言「如果人家真的有联络业务员而置之不理的话,是可归责保险公司的」。(图/记者李蕙璇翻摄)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Jason Hung网友看到《超迷糊太太2年漏缴保费 还怪罪业务员未登门拜访亲收》报导后留言说,「如果人家真的有联络业务员而置之不理的话,是可归责保险公司的」,真是保险公司的错吗?

该案中保户申诉时表示,买了保单之后觉得业务员服务不佳想换人,遂去电保险公司表示要更换服务的业务员之外,还要请业务员到家中帮忙办理变更保单缴费方式,打算将原本自动转帐缴保险费,更改为收费员或是业务员亲收,只是却等了2年都未见业务员或是收费员来拜访,以致未缴保险费,也不知道保单因此失效。

法界人士表示,从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调查该案的过程中可以发现,此案的重点是放在「保户到底知不知道没缴保费的情况之下,保单停效了,想要恢复保单效力,就得赶紧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复效?」也就是保险公司的这一封挂号催缴保险费的催告通知信函,是否有让保户签收完成通知到达。

由于少了保户「签名」代表收到催告信,因此保险公司无法证明保户已被告知此况。

而以上所说的「未缴保费→催缴保费→停效→催告信→复效期限→失效」的过程,皆是在保单条款中有明确约定的方式与期限,都是要求保险公司须一再提醒保户要了解未继续缴交保险费的情况之下,保单最后会失效,而过去所缴的保险费也就会白缴了,付之流水。

但是保户本身购买保险契约,当然也很清楚了解每年要固定在期限内缴交保险费,才能维持保单效力。而且在保单要保书上,保户自己也勾选了要自动转帐缴付保险费,却让保险公司无法扣款成功,以致保单最后得进入到停效阶段

如果怪罪是保险公司未依其去电要求改为收费员亲收方式而要求恢复效力,但保户明明知道自己确实没有如期依约缴交保险费的情况之下,单靠对方没来收费的理由想要拿回寿险保障,证据会较为薄弱,只能怪保险公司服务品质有待改进,但保单契约效力也是要靠自己缴费才能继续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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