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景钦/修法「禁带职参选」是政治智慧吗?

▲无论现职或连任的民选地方首长,若带职参选总统,实皆须面对是否利用资源、是否背弃选民承诺的质疑。(合成图记者罗婉庭陶本和摄)

吴景钦真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高雄市韩国瑜,确定代表国民党竞选2020年的总统候选人,惟其已宣布带职参选,不仅罢免行动会更持续,也有公民团体政党主张修改《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如将总统、立委、县市长与议员合并选举、禁止带职参选或带职参选缴回选举补助款等等提案。即便不论这些提案,能否有效防止带职参选,却可能有立法实践的困难。

从2010年11月底的地方选举后,总统与立法委员就一并于2012年的1月中举行,之后,相继于2014、2018年举办地方选举,2016、2020年则为总统立委大选。由于我国的总统、县市长、立委等,一任皆为4年,如此的交错选举,就能表彰最新的民意,并给予执政者一个警惕。这可从去年11月的九合一大选,看出一些端倪

不过,因交错选举的日期,不像美国期中选举与总统大选间隔刚好两年,而是一年多,就会造成某些刚当选的县市长或者县市议员,马上投入总统或立委大选,这必然引来背弃选民承诺的质疑。但若为禁止此等风气,而将所有选举合并举行,就使交错选举在随时更新民意的作用完全丧失。故该调整者,实非交错选举制度,而是应将两者选举期日的间隔调整为两年。如此的调整,也能使想选总统的县市长,得先展现一定的政绩,才足以获得选民的认同。

至于修法禁止带职参选一事,恐更有实践的难度。因带职参选的最大优势,即是可利用公家资源来进行辅选,故加以禁止,就可防制此等情况。只是若全面禁止民选首长带职参选,这就会出现一个很大的问题,即现任总统寻求连任,是否也属带职参选而须禁止?故如此的禁止,就必限缩至现职而非连任的情形。惟就算是连任,仍是与选民有四年的契约承诺,同样也有利用公家资源辅选的道德风险,如此的限缩,就难免让人有因人设事之感。

若真要防制带职参选,最直接的方式,或许就剩下追回政治献金与选举补助款。惟就政治献金来说,乃属于人民参选者的赠与,则捐赠者是否要请求返还,恐得基于其自由意愿,而不可能在《选罢法》中为规定。至于针对带职参选者,来追缴得票补助款的部分,似乎较为可行。只是目前《公职人员选罢法》第43条所列得追缴的对象,要非是触犯《选罢法》的犯罪,即是遭法院判决选举或当选无效,故除非修法完全禁止带职参选,否则,在带职参选并不具有违法性下,若要追缴补助款,就可能碰触到宪法红线

事实上,无论现职或连任的民选地方首长,若带职参选总统,实皆须面对是否利用公资源、是否背弃选民承诺的质疑。故与其立法限制或禁止,倒不如强化行政中立相关法制监督,并经选举而交由全民智慧来决定。

热门推荐》►仓促通过提名大法官权力使然吗?

►蔡英文防的是「中共代理人」还是「民主自由」?

►随时加入观点与讨论,给云论粉丝团按个赞!

●本文获作者授权,转载自中国时报》。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云论》提供公民发声平台,欢迎能人志士、各方好手投稿,请点此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