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逝的地方自治

(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2020年新冠肺炎席卷全球,全世界几乎都笼罩在疫情阴霾之中,社会弥漫着恐惧不安的氛围。人们除了担心病毒危害之外,更担心政府防疫措施有权力滥用之虞,恐藉防疫之名、行压迫人权之实。迈入2021年,「疫情戒严」造成的人权困境,短期间还看不到尽头,但可察觉许多国家朝向「大政府」的领导方向发展,大政府时代已悄然到来。

台湾「大政府」领导态势,不仅体现于对人民自由权利过度限制和对陆籍人士的差别待遇,亦展现在打压地方政府的自治权上。过去一年里,举凡县市政府想做的事情,例如空污管控、疫情推演、疫调普筛,乃至近期确诊者足迹公布和制订「莱克多巴胺零检出」自治条例议题中央政府无一赞同,不是批评指责地方政府不当作为,就是直接宣告地方自治条例无效,甚至恐吓地方政府,不从就开罚。

举几个明显的例子,例如:台中市政府引用《管制生煤自治条例》开罚台中火力发电厂行政院即宣告该条例部分条文无效;彰化县卫生局居家检疫者实施普筛,则被卫福部开罚;而针对莱猪进口,行政院更是高分贝警告地方政府勿强硬执行「莱剂零检出」之自治条例,否则恐让基层公务员遭送惩戒。在民进党政府的眼中,俨然容不下「地方自治」的存在。

我国系采中央与地方分权体制,「地方自治」具有分权制衡和深化民主的重要意义,是民主宪政之重要基础。在宪法法律保障范围内,地方政府享有独立且自主决定权,国家应予尊重。前述涉及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农林渔牧等事项,均属法定地方自治事项,地方政府本得自定法规并执法;且依大法官释字738号解释意旨,地方政府尚可基于公益考量、因地制宜,制订更为严格的规范

从2018年县市长选举之后,看得出民进党政府并不乐见地方政府发展提升自治权限,地方不满中央干预自治事项时有所闻。新冠疫情加速形成「以中央政府为中心,地方政府只是配角」的政治局面。地方自治四处碰壁、施展不开,在中央政府强势领导下,地方自治权力正逐渐萎缩消逝中。

国父曾说:「地方自治者,国之础石也,础不坚,则国不固。」巩固统治权的方式不是以威慑人,而是以德服人,民进党政府该懂得对地方政府放权与尊重,否则与该党所唾弃的中共集权又有何不同?

作者为国立清华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