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航达成劳资协议 民航局将收回航权 最晚今回复

复兴航空副总经理刘忠继(左)举行记者会,表示与劳方代表达成协议。图/赵双杰

民航局上周四晚间去文要求收回复兴航空所有航权,并要求最晚今(29)日作回复,兴航发言人刘忠继表示,公司将与律师商量后今日做出回复。另兴航也发表声明表示已与劳方代表达成初步协议,包括全体员工11月薪资,将提前于本月30日汇款、12月薪资则于明年1月5日汇入;此外,资遣费计算方式也将纳入运务人员的执照加给、空服员外津贴

民航局则是在上周四晚间以兴航违规停航为由,要求该公司两日内复飞,否则即撤销航权。局内高阶认为,兴航如果有买主,应该在其宣布解散前就会做出决定,重整案也要兴航本身或债权人才有权利提出,因此民航局将会在收到兴航回复同意撤销航权后,立刻报请交通部同意撤销兴航航权。

民航局也表示,如有想要买下兴航的买主,或是声请重整,都需要在未来2、3日有动作。如果兴航没有回应,或陈述意见不充分,也是会呈报交通部撤销并收回兴航航权,再透过航权分配办法,重新分配给其他国籍航空公司

兴航昨日稍早对外曾表示将放弃航权,不提保留航权要求,但晚间又语带保留表示,会在今日与律师商量后做出回复。

劳资问题部分,兴航昨日下午再次举行劳资协商,虽然企业工会退出协商,刘忠继会后出面表示,兴航与部分劳方代表达成协议,昨日与会的5名代表是在2014年12月9日由1,700多名员工中选出,代表性无虞

兴航也发布声明指出,28日初步协议中还包括资遣费发放时间,较法定最后离职日30天内缩短于15天内发放;以及适用新制劳工,具3年以上服务年资劳工,将分为两类,资遣费计算方式将优于劳基法,全案由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后生效